用现代的眼光来看,林朝英早就该和王重阳分开了。
在这件事上,金庸自己承担的都是“缺德的法官”这一角色。
“缺德的法官”常见于影视小说作品里,法官通常不公正,为什么呢?不这样的话,戏怎么编排得下去?
这是为了营造戏剧效果,才构设出来的人物。
这种人物跟现实肯定是有区别。
不过还真有搞不清楚的,觉得这就是成人,还会跟着学。
也有糊涂的,搬来就用。
这样的话,很容易遭到生活的痛打。
如果这样的事发生在现实,早就有人劝他们分开了。
尽管说有劝和不劝离的说法。
可还是真的不开心,还会带来伤害,那么该断则断。
这时候倒是在做好事。
那么看看王重阳和林朝英的恋爱,带来什么好处没有?
非但没有,还有后遗症。
如果林朝英离开了王重阳,那么玉女剑法就是她的,跟王重阳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可毗邻而居,看着就像是罗丹和他的学生,谁都知道,罗丹是剽窃且掠夺了学生的成果。
他纵然是艺术大师,却也决计不是好人。
更有甚者,如果林朝英走得远一些,至于发生小龙女受辱的事吗?
不可否认,在概率上会减少很多可能性。
林朝英该断不断,反受其累不说,还贻害后人。
而且这件事金庸并没有给出让人信服的处决。
所以说这是缺德的法官。
金庸的处决是把刑事案件当作民事案件在处理,给的是补偿方案。
当事人不追究,杨过也接盘,尹志平,不是,甄志丙也自杀,那么好了呀!
这是很混帐的!
是在和稀泥。
小龙女说过,总之是我命苦。
这是小说家言,不能当真的。
根本不是她命苦,第一,是她的祖师婆婆处事不当,没有把祸害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二,缺德的法官在和稀泥,那是降维处理。
死了就算了吗?他早就该死了,干嘛早不死?
既然拖到了此刻,那么也该每天承受十二级阵痛才是,每天一个时辰。
这样也就马马虎虎,可以算了。
其实犯事的罪犯就该在服刑期间,每天承受十二级阵痛,一天两个小时,受到刑满为止。
这才算勉勉强强,差不多而已。
该受的苦没受,连一句话都没有。
和稀泥而已,真以为没有人会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