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说排行 小说分类 完本小说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佛系小说 > 科幻灵异 > 我的体内百鬼夜行 > 第七十六章 怒急攻心

我的体内百鬼夜行 第七十六章 怒急攻心

作者:隐语者 分类:科幻灵异 更新时间:2022-05-11 08:45:32 来源:笔趣阁5200

拳风将火焰化的脑袋吹出一个大窟窿。

犹如晚风掀起头盖骨。

层层锁链捆绑住天狗的手臂。

天狗由拳化掌,五指张开,食指锋利的指甲刚好勉强触碰到狂火的额头。

火焰在指尖跃动,无法伤害天狗分毫。

“变回去。”顾渊看着狂火,冷漠说道。

“好……”狂火艰难地回答,从火焰变回人形。

锁链微微一动,天狗的手臂向前一点点,指甲刺破狂火的额头,鲜血流出。

狂火感觉到自己的头骨正在被对方一点点摩擦。

想要向后却不敢。

同样有些胆颤的是外面的平井五郎,原来这个顾渊这么恐怖的吗?

更多的锁链伸出,把不甘愿的天狗拖回到牢笼中,顾渊打量着四周:“你这里真乱啊。”

“……”

狂火伸手抹去流到眼睛上的鲜血,这里乱不乱,还不是你搞出来的?

幻体消失,平井五郎压力大减,顿时又抖了起来,几乎跳进客厅,拿着从保安那边顺来的电棍,就往狂火身上戳。

狂火皱眉,就要躲开,但见到顾渊似笑非笑的表情,硬生生忍住。

好汉不吃眼前亏,小不忍则乱大谋!

不就是个棍?就平井五郎这个肾虚男,让他捅一百下,他狂火都不带——得得得!

狂火身子抽搐起来,牙齿打颤:“你——你——嘶——”

想要说话的他咬到了自己的舌头。

平井五郎把电棍拿走。

狂火恢复正常说话的能力:“你他-娘-的用电棍?”

“用电棍怎么了?我都被电过,你就不能被电?”平井五郎说道。

正是因为他被电过,所以要在狂火身上电回来。

这个叫做报复。

什么?电他的人是顾渊?

这种小事就不要在意了,大家现在是盟友,而且罪魁祸首不是狂火吗?

不是狂火怂恿他,他会蠢到去找顾渊的麻烦?

总之,都是狂火的错!

再电一次!

平井五郎又电得狂火浑身打摆。

好在狂火身为一个强壮的四级觉醒者,不会像平井五郎那么虚,当场昏迷过去。

他只是很难受。

“咦,居然不晕!”平井五郎不高兴了,想要“梅开三度”。

“好了。”顾渊伸手制止平井五郎,“你把他电晕过去了,谁来还钱?”

“好吧。”平井五郎不情不愿地住手,一脸嚣张地看向狂火,“还钱!”

狂火没有废话:“我去拿手机给你们转账。”

这样的情况下,他多说一句话都是自取其辱。

一千万,狂火还是可以拿出来的。

手脚不协调地走到练功房门口,放过放在门边的手机,狂火走回来:“我需要你的账号。”

“给。”

顾渊直接拿出自己的手机。

作为鬼灭部发的装备,各种功能自然齐全,内部转账十分方便。

没一会儿,顾渊的账户上多出了整整一千万。

让人感叹人和人之间的差距巨大。

不过这一千万也基本把狂火掏空,他来钱容易,花钱更快。

以前没感觉,现在看自己账户上可怜的十来万,顿时心痛无比。

而更痛的,是顾渊带给他的屈辱。

“到手了。”顾渊对平井五郎说道。

“行,给你一百万辛苦费。”平井五郎“大方”道。

这一幕看得狂火心中一跳。

恨不得两人分赃不均,当场打起来。

最好是顾渊把平井五郎打死,他好去通风报信——如果逃得掉的话。

算了,还是打个半死,彻底结仇比较好。

“我们三七分。”顾渊拦过平井五郎的肩膀,一副哥俩好的模样。

平井五郎显然不太习惯和同性这么亲密接触,挣扎了一下没挣扎开。

觉醒者只要自己不乱搞,身体自然是不错的。

无论是不是强身系,心能多少会有一些反馈于身躯,对身体有所助益。

“我才七成?”平井五郎说道,对这个分成不太满意。

他最多只能接受九一。

“七成?那是我的,你三成。”顾渊说道。

“才三成?”

“是啊。”顾渊说道。

“凭什么!”平井五郎挣扎出来,“我大老远开车来这里,就为了拿这三成?”

“三成已经三百万了。”顾渊说道,“不寒碜。”

“我是平井五郎!我爸是平井司!”平井五郎强调自己的身份。

表示像自己这样的二世祖,只拿三成很寒碜!

“是啊,要不然你连三成都没有。”顾渊说道,“你想想,没有我,你能拿这三成吗?”

平井五郎迟疑一下,他很想非常嚣张地说怎么不能。

可回头看一下一片狼藉的客厅,决定做人还是要诚实,这是一个很好的品质。

“我出力这么大,连天花板都打破了,拿点辛苦费也是应该的。”顾渊继续道,“况且,我们马上就是一家人了,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你以后缺钱了可以找我借嘛。”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