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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系小说 > 其他类型 > 梁寒郡的日记书 > 《马克·吐温幽默精品选》(2023.4.7)

怎么写一个人啰嗦?直接写他啰嗦不就好了,几个字,生动形象具体?少写几个字,表达清楚了还干嘛罗里吧嗦?但是形容啰嗦的人,真得用啰嗦的话。

首先即便说话的内容很平淡,若是说话人可以结合肢体语言,一会儿窜起来,一会儿怪笑,一会儿又细语,那也是很有趣的,听话人很难觉得无聊,于是啰嗦的人有个特点,表情单一,音调单一,语言重复而找不到重点,长篇大论,非要从远古开始讲,八竿子打不着的,突发奇想的都来者不拒全说出来,让人听着犯困,甚至是让人觉得浪费时间。

可是有趣的是,偏偏睡醒的时候,偏偏说话人在喝水的时候,故事的**开始了,气氛渐渐变得有趣了,也发现自己是错过了,就问东问西,人家听得火热,给你讲那不就短篇了吗?你还是先看吧!

到了最后,这世上的错过与不错过,真的,全看缘分。

会打赌的人,养着一匹会打赌的马,和一只会打赌的狗。描写宠物身上的特点,实际上是在描述主人的特点。

讽刺是什么呢?是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被揭穿了依旧振振有词,并且转了一个弯之后,依旧说一些离奇的话。

虽说是很幽默,但是随着文化的发展,很多东西都是不能拿来幽默的,要更加隐含,但是我不认为讽刺能存在多久,谦和而直接的话语或许更被现代所认可。

但是跳过这一段,似乎就没什么好写的了。铺一大段对话,不议论只叙述。

对付无理取闹,那首先你要知道他是否在无理取闹,先找语言漏洞,若他听到漏洞之后幡然醒悟,承认错误,那就说明他并不是无理取闹。若是对特别明显的错误遮遮掩掩,那就不用多说什么了。

作家嘲讽了一位做什么事情都照着书原封不动的太太,结果这个事件最开始的参数是错误的,根本没有什么雷电。为了烘托这个奇怪氛围的滑稽性,还说有两个人因此笑死了,是在是足够讽刺了。

营造一个诡异的氛围,需要前面文章的铺垫,把不可能变成可能。关键字有“第一次”。剩下的就是一些常规的铺垫了,如百叶窗嘎吱嘎吱响等等。

信念因谈话而受损甚至夭折,是我们生命中的常态。有人固执己见,不交朋友,偏安一隅,很少谈话,那么他的信念多半死于懒惰;而有些人一直同别人交流,不断刷新自己对世界的认知,认为对世界描述得越准确,自己决策的效果就约好,可是频繁修改认知必然造成信念的磨损。

这个过程,或许是人一生的主题。

沉没,是欧亨利式结尾,真的很有魅力。本欲再言,又什么都不好再说。之前的一切争吵,虚伪瞬间破灭,有一丝痛快,又有一丝惋惜。

所以看事物不要只看本质,那样整天面对的都是骷髅,令人无望。

你看到了,就把它当作自己的,也是如此,似乎好笑,实际可悲。

于是我不断回想,觉得自己可笑,觉得自己可怜。以前觉得可怜的地方令人可笑,以前觉得令人可笑的敌方令人可怜。

我并不可怜,只是可怜于认为自己可怜,这真是可笑至极,同时我怜悯自己是如此无知,真是可怜!

需要给一个事物起名字,为什么呢?有时候问,为什么不把白叫成黑,黑叫成白。其实改来改去也挺浪费的,这种名称只是为了方便,到了后来,它的改变成本越来越大,也根本没必要改。

为什么会有这些纠结呢?又不是为一个第一天诞生的事物起名字。

我们无需恐惧,有些东西,只是有了一个令人害怕的名字罢了,那只是一个名字而已。

嘴强王者遍地都是的时代,实干是显得多么渺小。工具不是全能的,想要得走远,却也非工具不可。

我真的不需要脑袋,我需要更多的手。这世界需要更多的脑袋,还是更多的手?当然,若是只坐着的话,还得需要一个坐得稳的屁股。

我真羡慕那些爱情,羡慕到了嫉妒的地步。

《庄子·秋水》。看着那束目光,我也只想到了这篇文章。

自由与“不准践踏草坪”,不明说什么,但似乎与自由相比,没那么快乐了。

亚当夏娃日记,挺有意思的,刚开始写文章和饥荒开局很像。没有错,就是马克吐温写的。十二万字。

在这本选集里面,只能粗略地看一看一个作家的一生,一个作家一本书,那要看完就已经不太现实了。可是对于一些想看的部分,还得展开看,所以,接受别人的经验建议与自身挖掘要同步进行,同时要学会取舍。

用来形容突然的意识,用日记的形式体现再好不过了。由模糊变成清晰,若要写突变,必定记不清昨天与前天,似乎我的生活,真的从今天开始。过去的一起,真不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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