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镰刀下去,手里便多了一把沉甸甸的粟米杆子,随着李泽高高的举起手中的穗子,广袤的原野之上响起了声震云宵的欢呼之声,无数的人,不管是普通百姓,还是达官贵人,都欢快地挥起了手中的镰刀,收割起来。
云昭很满足地看着这一切,收获的季节,总是让人快乐的。
在武邑,其实吃粟米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因为小麦得到了大力的推广,亩产量更高,口感也更好的小麦正在一步步地取代着粟在北方主粮的地位。但对于李泽辖下核心区域之外,粟米仍然是主粮。因为他比麦面要更加的便宜一些。
李泽自小就锦衣玉食,农活当然是没有干过什么的,今天来,也不过是表现一下与民同乐的意思,割了一刀,秀了一把之后,他便自然而然地扔了镰刀,袖手旁观起来了。倒是他三岁的儿子李澹兴奋地迈着两条小短腿,在田地里跑来跑去,不时会捡起一些掉在地上的穗子,攒了一把,便乐呵呵地跑到李泽面前,献宝似的举起来。
“不错不错。”李泽蹲下身子,从李澹手中接过粟米,放在脚边,“要是你还能捡一些过来,那晚上父亲就让人把你捡回来的这些做成一碗粟米饭,你一个人吃,如何?”
“父王,我要您亲自做。”李澹奶声奶气地道。
李泽大笑:“当然可以。不过你得先背一首诗我听,还记得我前几天教你的那首悯农吗?”
“当然记得!”李澹昂起了头,“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背得不错,去捡穗子吧,儿子,好好地去体会一下,什么叫做粒粒皆辛苦!”李泽指了指前方的田地。
李澹迈着两条小短腿,快活地重新跑进了田地之中。
“收完了这季粟,马上就要赶着播冬小麦,这两个月,可是有的忙了。”公孙长明只穿了一件短褂子,两条干柴一样的胳膊就更显眼了。他一手提着一把镰刀,一手攥着一把粟,走到了李泽的跟前。
他和章回不同,完全是一个不喜劳作的家伙。
此刻,章回正带着武威书院的学子们,在田地里挥汗如雨呢。
“希望老天爷给面子,给大家一个好天气。”李泽看了看天空,笑着道。
“在平卢,老天爷可是很不给面子啊!”公孙长明笑道:“秦诏制定的收复平卢的计划,因为这一场大雨,被硬生生地拖了一个多月的时间。”
李泽摆了摆头,“人算不如天算,哪能事事都能如人意?只不过是将时间拖长了一些,对于结局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麻烦还是很大的,至少在粮草的供应之上,便让棣州,沧州等地着忙了,所有的库存全都腾了出来,动员了数万民夫往前线紧急运粮,而这又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了眼下的秋收与马上的冬小麦的播种。”公孙长明摇头道:“牵一而发动全身啊!”
两人走到了田埂之上,干脆就直接坐到了田埂之上,“倒是便宜了朱友贞,因为这一场大雨,让他是实实在在的捞到了更多的好处。”公孙长明扁了扁嘴:“他从平卢撤走了近二万户百姓,近十万人呢,而且这些人,大都都是青壮。他走了,将平卢抢了个光光,留下了一个乱摊子给我们。原本的计划是他最多将青州搬空的,现在他可是赚大了。”
“让他的实力强一些,也不见得就是坏事,他要是太水了,接下来去南方,怎么混得下去?”李泽不以为意地道。“我们还指望着他去南方,将哪里搅得乌烟彰气呢!”
“有一件事我一直没有想通,那就是敬翔从哪里来的把握?”公孙长明有些费解地道:“要不是我知道敬翔此人实在是一个谋定而后动的人,真是觉得他昏馈了。现在怎么看,都是朱家老大机会更大。而且朱温,身体也还挺好的啊!”
“对于我们不能掌握的事情,那便静观其变好了。”李泽道:“不管怎么样,如果朱氏几兄弟之间起了纷争,对于我们而言,都是极好的事情。”
公孙长明点了点头,忽然想起一事,道:“王爷,有一件事,我得提醒您一下,这里头是有古怪的。”
“什么事?”李泽道。
“秦诏的左骁卫。”公孙长明道。
李泽眉毛一挑:“左骁卫怎么啦?难不成他还能造反不成?”
“那倒不是,而这一次左骁卫的伤亡,有些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大。”公孙长明摇头道:“如果说在突破黄河防线之上有较大的伤亡我还能理解,可打临淄等地,怎么伤亡还这么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