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说排行 小说分类 完本小说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佛系小说 > 其他类型 > 这中介能处,买房就送女朋友! > 第140章 卖凶宅

“呃”眼镜男吞吞吐吐的回道:“我们剧组是专门拍恐怖片的.所以想找个看起来恐怖一点的场景,目前还没找到合适的。”

“拍恐怖片?”林远闻言陷入了沉思。

下一秒,突然眼睛睁大,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有了!!我还真有一套房子适合拍恐怖片。”

“真的吗?”眼镜男也有点惊讶,连忙笑着开口道:“那你等下,我给导演打个电话去。”

说完就走出饭店拨打电话。

几分钟不到,一脸笑意的走了回来:“好消息,导演很感兴趣.就是现在有点急,他想立刻去看看房子,不知道你方不方便哈。”

还有这要求?

巴不得呢!

林远当即笑着点头答应:“没问题,我让老板把钥匙送过来。”

“好!”

等待期间,眼镜男让他的家人都回去了,自己留下来当中间人。

二十分钟不到,老板率先抵达现场,笑呵呵的把钥匙送了过来,脸上就像是要开了花似的,没有过多废话,给完钥匙就走了。

看的眼镜男一头雾水,疑惑的问道:“你们老板怎么那么开心?他中彩票了?”

林远尴尬的笑了笑,简单的糊弄过去。

实际上老板还真就跟中彩票一样。

在他看来,只要林远推销的房子,就没有卖不掉的。

要是别的房子,他最多是开心,还不至于到这个程度。

主要是因为林远要给客户推销的房子是之前最棘手的凶宅!

十几个魂环,根本卖不出去。

独栋别墅,价格打到了骨折,看都没人看。

不仅仅因为它是凶宅,还跟它的地理位置有很大关系。

这栋别墅不同于市区的普通别墅,当初光是盖它就花了上千万,还不加上其他装修的费用,成本起码超过了2000多万。

之所以与众不同,是因为它建在了一个山脚下,四周荒无人烟。

但并不代表地理位置不好,相反,这个位置属于国家公园,周围一片大湖,生态条件堪称5A级。

林远也搞不懂他是怎么审批下来建造的,按理说这种地方不是不给私人建造豪宅吗。

原本没出事前,环境优雅,房子漂亮,所有路过的人都会流出羡慕的眼神,幻想着能进去住一晚多好。

然而,因为多年前的一桩灭门惨案,里面的户主直接被销户了。

虽然很快就抓到了凶手,但是房子根本没人敢买。

屋子里到处都是血和残肢,整个现场惨不忍睹,哪怕是后面打扫卫生的人,都被里面的恶心环境给整崩溃。

因为时不时的能从哪个夹角旮旯里扫出个骨头出来,水龙头里时不时还能放出一些红色液体。

一些胆子大的户外探险主播,为了流量大半夜翻墙进去直播,结果真的有好几次见鬼,吓的他们再也不敢过来。

再加上后山上有一片公墓,早年间挖金矿里面死了不少人。

一时间私底下到处都在传,说这个地方闹鬼,房子里面的户主死不瞑目,要找到替死鬼才能投胎。

种种舆论之下,这个房子已经成了禁忌。

继承房子的人是原户主的侄子,本打算卖了换钱,随便多少都行,哪怕2,3百万他也能接受,反正放那也是浪费。

只可惜想法是好的,但现实是骨感的。

房子期间也有人问过价格,都被那低廉的价格吸引。

可他们听说房子有关的消息后,全都吓的屁滚尿流,甚至连定金都不要,也要毁约。

对于普通人来讲,这样的房子那就不是给人住的。

但是对拍恐怖片的剧组来说,简直就是天然的拍摄场景。

又等了一会,一辆保时捷停在了饭店门口。

紧接着车上下来一位看起来三十多岁,打扮非常时髦的男子。

眼镜男赶忙笑着上前打招呼:“林远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们剧组的于导。于导,这就是我跟你说的卖房子的中介,林远!”

听完介绍,于导顿时神色一惊,瞪大眼睛看着林远,不由的惊呼道:“你就是那个卖房子的中介林远?”

林远笑着点了点头:“于导你好!”

眼镜男惊讶的问道:“于导,你认识他?”

于导一脸惊愕的回道:“他都不知道?不过也对,你最近因为孩子的事在忙活不认识也正常。”

“林远可是咱们西海市的大名人啊!真没想到你给我介绍的中介会是他,早知道是他,我说什么也不能空手过来啊。”

看着于导一脸激动的样子,眼镜男惊呆了。

他只知道林远帮了他家的大忙,却没想到林远名气这么大,连于导都这么客气。

什么情况?他不是卖房子的中介吗?

这年头卖房子的都这么牛逼了?

虽然搞不懂,但他也知道现在不是弄清楚的时候,尴尬的笑了笑:“这我有眼不识泰山了,既然你们两认识,那就好办了,现在去看房子吧?”

“行啊!”于导当即点头答应。

林远也笑着点了点头。

说罢几人便一起前往别墅,只不过眼镜男没有跟来,考虑到他的孩子刚刚找回来,家里肯定有一堆事在等着他,林远把他给劝了回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