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规定,只要是宗教人士,无论什么信仰,都可以享受免役的特权。
上有政策支持,下面的地方官员自然也得对这些宗教势力相敬有加。
那衙役虽然不爽,却也不得不拄起水火棍,嘴里却依旧在骂着:“福田寺的和尚,我就打不得了?”
慧川陪着笑脸说道:“贫僧你自然是打得,只是这位大师,是吐蕃的上师,却千万不能打!”
吐蕃的喇嘛?
两个衙役面面相觑,虽然他们嘴上说着要打人,也不过是拿棍子吓唬下旁人,显得自己有打人的权力。这可是他们与普通草头百姓唯一的区别了。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哪怕只是一个看上去很可笑的权力。
就如看门的狗一样,不叫几声,如何能显得出威风?
不过,吐蕃的喇嘛啊……那可是当今的国教!
皇帝都要尊一声国师的存在!
可不是他们这种衙役能乱吠的。
衙役乙终于反应过来,讪讪地说道:“不知这位大,大师,要自首什么?”
“此人要杀我,结果撞死在我的金刚杵之下。”乌坚巴指着独轮车说道。
车子已经歪倒,卷落的草席下,露出一具尸体。
衙役甲凑前,才看半眼几乎便吐了出来。
沾满泥土的尸体脑袋烂了一大半,黑乎乎烂叽叽,还有一点点的肥白正在蠕动。很有可能是刚从地里挖出来没多久。
“我,我去找县尊……”
衙役甲狂奔而入衙门。
达鲁花赤与录事是不会管这种事的,符典史只好带着衙役甲找上应录判。
今日,是针对甄鑫四个案件的开庭审判日。
辰时刚到,距离正式开庭还有半个时辰,应录判已经坐在大堂的案前,细细地翻看这几个案子的卷宗。
听到脚步声,应录判头也不抬地问道:“外面,谁在擂鼓。”
“是一位吐蕃来的喇嘛,说是前来自首。”
“自首?涉及何事?”
“说是有个人,被他的金刚杵撞死了。”
撞金刚杵而死?还有这种找死的方法吗?
应录判略一琢磨,便大概明白。不过是喇嘛无意中杀了个人,只是他为什么要来自首?
录事司虽然是广州城内最高的权力机构,可是有三类人是管不了的。
一是正在执行军务的士卒,归驻军管;二是蒙古人,归宗正府管;三是吐蕃的喇嘛,归宣正院管。
这些人即使是在自己的地盘杀了人,也只能看管却不得羁押。就是好酒好肉侍候着,等他们家长过来把人领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