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说排行 小说分类 完本小说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佛系小说 > 其他类型 > 葬天塔 > 第14章 剑魔传承

葬天塔 第14章 剑魔传承

作者:永夜月同孤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7-01 02:05:26 来源:宝书网

一秒记住【宝书网】 lzbao,更新快,无弹窗!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后,秦玄终于苏醒过来,发现脑海中多了无数关于剑道的记忆,可谓是博大精深。

他顿时明白了,这是剑魔的剑道传承,不由无比惊喜。

剑魔,可是近古一代至强,曾横压天下一个时代,可一剑横断万山,上斩星辰,下劈九幽,强大得不可思议。

他的剑道,自然堪称天下最顶尖。

秦玄没想到,借助剑魔真血非但顺利突破真武境,且意外获得了剑魔的传承。

剑魔的传承,怕就是封王称尊者都要疯狂。

这时,秦玄手中再度出现黑魔剑,双眸微闭,回忆起剑魔传承中的种种。

良久后,他张开双眸,这一刻,身上透发出无形的剑势,仿佛人剑合一,猛地挥动黑魔剑,劈出一道三十多丈长的黑炎剑芒,剑势惊人,远胜往昔,重重地轰击在塔壁上。

依旧是同样的炎浪剑法第一式,依旧未曾动用内劳宫穴的力量,但这一剑斩出,至少比起此前强上了一倍有余。

无他,因为秦玄拥有了剑魔的剑道传承,其中就有着剑魔练剑的无数记忆与丰厚经验,方才不过是消化完毕了剑魔施展炎浪剑法时的种种记忆、经验,让他身临其境,仿佛自己施展了无数次一般,从最初的晦涩直接达到了如臂指挥的完美阶段。

可以说,借助剑魔传承,直接让秦玄剑道一途省却了无数时间去一点一滴修炼。

而且,秦玄还没有停止,继续挥剑。

第二道黑炎剑芒长达四十丈长,声势骇人!

随后,第三道五十多丈的黑炎剑芒也斩出,更胜此前一大截,蕴含着毁灭的声势!

这是炎浪剑法的第二式、第三式。

无需神秘人传授,秦玄已经从剑魔传承中直接习得了,而且剑势一重叠加一重,到了第三式施展,足以媲美激活穴道星辰劈出的第一式。

当然,损耗也是相当严重,便是以万道神体的元力,远胜寻常元力十倍以上,但施展出三式后,体内元力也损耗了足足过半,可见一斑。

不过,这一切在得到剑魔传承后,都是值得的。

而且,剑魔传承中,自然不仅仅只有炎浪剑法这几招剑法,还有更为高深莫测的剑道武技,甚至有超越天级的绝世剑技。

突然,秦玄惊咦一声,这时才发现剑魔身前跌落了一枚特殊的令牌,巴掌大小,通体黝黑,形状如一把宽厚的大剑,其上雕刻着无数把剑汇聚而成的王座。

背后则是只有两个字——剑令!

秦玄收起剑令,朝剑魔遗骸认真鞠躬行拜:“多谢前辈传授传承,他日若我有缘碰到前辈后人,定将剑道传承奉还。”

“看来晋升真武境后,也顺利得到了剑魔传承了,还算是可以。”

这时,神秘人出现,目光落在秦玄身上,道:“而且已经提升到了八十九牛之力,虽然血脉之力的效果比起本座想象中差了不少,不过也算是不错了。但应该近九成的血脉之力化作第一处穴道星辰,还有些血脉之力并没有来得及消化,否则以剑魔的血脉之力,至少能让你提升到九十牛之力才对。”

须知,剑魔哪怕身死,但终究是近古至强,逝去不过百年,血液神性并没有消逝多少,哪怕一滴血都蕴含着能灭杀天罡境强者的力量。

秦玄所炼化的还是剑魔心脏处的精血,蕴含着的力量更为可怖得多。

秦玄点头,的确,他能够感受得到体内还残存着大量的力量,并没有彻底消化。

饶是如此都让他直接达到了八十九牛之力,一旦彻底消化殆尽,踏入十九极限,将不是问题。

神秘人淡漠道:“小子,莫要以为达到八十九牛之力就很了不起了。你要明白,葬天塔历代塔主,没有一人在真武境是低于十一九极限,也就是说九十九牛之力。你现在跟历任塔主相比起来,还差得远。”

听到这话,秦玄脸露震撼之色,历代塔主居然都达到传说中最极致的九十九牛之力。

要知道,他能够修炼出八十九牛之力,已经是借助了剑魔真血。

然而,他有种感觉,就算是彻底耗尽了剑魔真血的潜在能量,恐怕都很难达到九十九牛之力。

本来感觉用了接近十九极限的八十九牛之力,秦玄已然有些骄傲自满的心态,现在神秘人的一番话就像是一桶冷水给他从头到尾浇了一遍,来了个透心凉。

神秘人道:“小子,从现在开始,你需要不断地战斗、淬炼,彻底将体内剩余的剑魔真血给转化为自己的力量。”

“届时,你莫说是要对付那个弱小的嗜血杀体,就算是对于秦家那个什么大长老,无需动用剑魔传承,也是轻而易举。”

不断战斗的地方?

这时,秦玄沉思良久,突兀眼前一亮,想到了一个地方。

一个既可以战斗,也能够赚钱的地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