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说排行 小说分类 完本小说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佛系小说 > 其他类型 > 老祖别苟了,宇宙要没了 > 第743章 说吧,你想怎么死?

老祖别苟了,宇宙要没了 第743章 说吧,你想怎么死?

作者:拆蛋专家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7-01 04:22:25 来源:宝书网

    “你好自信哦。”

    听到永恒仙祖的话语,姜若瑶并不紧张,依旧笑吟吟的看着他。

    “丫头,自信来源于实力。”永恒仙祖面带微笑,说道。

    “呵呵,你引我来,就是为了我的永恒仙体本源?这里真的啥机缘都没有?”姜若瑶左右看了看,问道。

    “机缘自然有,就在你面前。”永恒仙祖毫不避讳的说道。

    “你?”姜若瑶眨了眨美眸,认真打量起永恒仙祖。

    虽然看不出什么,但她知道,眼前这永恒仙祖肯定不是真身,最多只是一丝残魂。

    “在你之前,漫长岁月以来,本座已经收集了九个永恒仙体本源,而你将是第十个。”

    永恒仙祖呵呵笑道:“若你能击杀我,不仅能得到九个仙体本源,还将得到我本体的一些感悟和修炼法。”

    他没有丝毫要隐瞒的意思,因为没必要,他虽只是一丝极弱的残魂,但实力也不是姜若瑶可比的。

    对每个能来到这里人,他都会这么说,将秘密告诉他们,然后再将他们杀掉!

    “我是第十个来到这里的?听无天的意思,这终极古地可是第一次开启。”

    姜若瑶明白过来,“这片世界,连通了不止一座无尽海域这样的世界!”

    永恒仙祖满意的看着姜若瑶,“你很聪明,本座都有些不忍心杀你了。”

    姜若瑶美眸亮晶晶的,看着永恒仙祖,道:“你都这么强了,还广撒网坑人,真有你的。”

    这永恒仙祖为了收集永恒仙体本源,创造了多个如无尽海域这样的世界,吸引各界修士进入,漫长的时间以来,不知有多少人被他坑死了。

    果然,在那些至强者眼中,万物皆蝼蚁,为了修为,他们什么都会做!

    “若有一天你能达到我本体的境界,你会明白,除了自己,哪怕是挚爱亲朋也随手可杀,什么都不重要了。”

    永恒仙祖说出这句话时很轻松,似在说一件很正常的事。

    杀挚爱,灭亲人,嗜朋友,都是一个至强者要经历的事。

    大道孤独,至强者当凌驾万物之上,没有什么可以动摇他们的道心!

    “我不明白,也永远不会明白。”

    姜若瑶笑道,“我认识一个人,他说他想要的是长生路上有人陪,若最后长生的代价是孤独,那他宁愿去死。”

    “长生本就是孤独的,你那位朋友的修为不够深,还不明白何为大道,何为变强的代价。”永恒仙祖点评道。

    他觉得能说出“长生路上有人陪”这种话的人非常幼稚。

    这种人永远会被所谓的“感情”限制,注定会非常弱小,不可能成为一个顶级强者。

    “我觉得他是对的,他追求的长生路,也是我憧憬的,我一直跟在他身后,就是想亲眼见证他成功的那一刻。”

    “为了不落后他太多,我也付出了千万倍的努力,虽然依旧被他越甩越远,但看着他越来越强,我真的很高兴,比自己变强还要高兴!”

    姜若瑶的眼里有光,对那个“他”所追求的长生,非常的憧憬。

    她不想落后太多,就是希望他成功的那日,她还有资格站在他身边,可以为他道喜,可以和他说得上话。

    “小孩子思想,不抛弃这些,纵使你拥有完美的永恒仙体,也注定又不远,仙王境将是你的尽头。”

    永恒仙祖摇头一笑,觉得姜若瑶的想法非常的可笑,非常的幼稚。

    “为了不浪费这完美的永恒仙体,就让本座来接手吧!”

    永恒仙祖不再多说,准备出手了。

    他布局无数纪元,堪堪收集了九个永恒仙体本源,但并未等到他最需要的那一个。

    但今天他遇到了,姜若瑶体内的本源,他要定了!

    只要得到,他或许可以走出那一步,或许可以成为真正的永恒之道第一人!

    “说吧,你想怎么死,本座可以让你自己挑个死法。”永恒仙祖说道。

    “你真的好自信哦,一个连分身都算不上的家伙,就想杀我?”姜若瑶红唇勾起,笑呵呵的说道。

    “虽只是一丝丝残魂,甚至连残魂都算不上,但实力也有王之巨头级别,杀你一个大帝境,就是吹口气的事。”永恒尊主说道。

    “是吗?那若是这样呢?”

    姜若瑶取出准仙王体验卡,将之捏碎后的刹那,她的修为便开始暴涨,气息猛的汹涌起来!

    “准仙王?”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