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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到供销社门口的时候里头已经有不少人了,但也不是特别多。
于二嫂和于三嫂赶紧挤上去了,刘芸和于母就在边上等着。
她们两个刘芸不需要,刘静那里的虽然贵点,但她可以直接在程可那里做衣服。而于母也不需要,刘芸一年给她和老头子做的衣服比他们以前自己给自己做的还多,一年最少六套,他们自己偶尔也买两件,都足够穿的了。现在她大部分衣服都是八成新的。
刘芸看着柜台边上全是伸得老长的手,手里头紧紧攥着钱和票,争相抢着要先买的人,打了个寒颤,幸好她不用去挤。
她还是挺幸运的,以前想买的时候没钱,后面有钱了也不需要去挤了,在百货大楼内部自己优先挑,后来就直接在刘静和程可那里挑了。
刚开始的时候她还觉得空间废,现在庆幸自己有一个空间,单种了粮食和棉花就让自己能衣食无忧了。
没过多久两人就抱着布回出来了。
“都抢到了?”于母打量了几眼她抱着的布,看起来不少,应该是抢到了想要的了。
“嗯买了七尺布,打算给小杉做一套新衣服,马上就能找工作找对象了。”于二嫂抱着小碎花粉布笑得嘴角都咧到耳后根了。
“我买了两丈半,黑的和靛蓝色都买了点!到时候他们父子三人和我都能做一身了。”于三嫂也很高兴。“就是没棉花,不然这么好的布料做棉袄最好了。”
“只能看供销社和百货大楼什么时候有再来买了。布料要是不着急做的话可以先收着。”
于母也知道不是谁都像这个小儿媳一样能搞到这么多东西的,一年棉袄做七八身,虽然有些小孩子的,但也是实打实的棉花,不过她也不会和小儿媳开口要她给另外两个帮忙搞布料和棉花的事。一是虽然刘芸有本事,但搞到这些稀缺东西也是要花高价钱的,而且还不一定搞得到。二是老二和老三还没到冬天没棉衣穿的地步。
刘芸和于母逛了大半天什么都没买,于二嫂和于三嫂也只买了布料,也勉强算满载而归了。
吃了晚餐于母将自己给三个亲家准备的东西给三个儿子就让他们各回各家了,于母也很公平,一人六包烟,两瓶酒,凑个好听的数,但也足够重视和贵重了。
刘芸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指挥于谦和赶紧烧水,她要洗澡洗头发,她快三天没洗头发了。
等哄好三胞胎刘芸也干了,抱着葡萄糖瓶子就缩进了被窝,而于谦和则在洗衣服。
洗好衣服的于谦和看着被窝里的人,橘黄的灯光撒在刚干有点炸毛的头发上,那是他的妻子,旁边的小床上还有他们的三个孩子,看着这一幕心里暖洋洋的,沉甸甸的。要是刘芸知道他此时的感想肯定会来一句,‘这就是感觉自己背着他的全世界吗?还沉甸甸的’。
走过去亲了亲刘芸的脸蛋,把头埋在她得脖颈处磨蹭,又变成了黏糊起来的大狗狗,刘芸最爱他这个模样了,和在外人面前那种文质彬彬还带着一丝疏离的模样完全就是两个极端,她爱死这种反差萌了。
“别闹了,明天还要回我妈家呢!”刘芸缓过劲儿来使劲推了推他,长长地出了口气,瞪了他一眼:“这是又怎么了!”
“你变了,”于谦和不甘不愿地收回手,小声嘟囔着,“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话里的委屈让刘芸听得想笑,她笑着瞥了他一眼,“我可没变,倒是你,越来越向犬类进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