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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宇伦 硬汉海明威:喝最烈的酒,泡最靓的妞,打最

作者:胡宇伦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9-25 16:21:01 来源:宝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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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汉海明威:喝最烈的酒,泡最靓的妞,打最野的猎,钓最大的鱼

每日轻读书

首发

2024-8-1107:00贵州优质文化领域创作者

听全文

约23分钟

36人听过

海明威,一个硬汉,一个最具有传奇色彩的作家。

他一生不是在冒险,就是在冒险的路上,无论是写作还是生活。

他从小练习拳击,打架斗殴,街头浪荡,打垒球,亲自上过斗牛场,他钓过一吨重的马林鱼,钓鲨鱼差一点打破世界记录,与千斤鲨鱼恶斗七小时。

他去非洲打猎,更野,是打狮子的好手,连豹子也打。

他还是猎艳高手,宣称可以跟好莱坞任何一个女明星共度**。

他四次亲历西班牙内战,参加了两次世界大战,18岁在意大利前线身受重伤,身上留下了237块弹片,经过13次手术还未能全部取出,连医生都觉得他活不下去了,可他愣是挺了过来。

他一生,从未放弃冒险,冒险也总是让他受伤,光是脑震荡就有很多次,他抱怨说都撞烦了。

最终,各种疾病让他连写作都困难,在一个早晨,他拿出枪,打碎了自己的脑袋。

在《老人与海》里,他说:

人可以被毁灭,不可以被打败。

到底什么是硬汉?我觉得,一个人不屈服于任何环境,始终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活着,就是硬汉。

01

在十九世纪的最后一年,在芝加哥郊区的橡树园,海明威出生了。

海明威家在当地颇有声望,全家都是虔诚的基督教信徒。

母亲是一个规矩传统的女人,受过良好的教育,是专业歌剧演员,在外教音乐,也是教堂唱诗班和一些社会团体的活跃分子,坚定地认为自己的家庭有受人尊重的文化修养。

海明威的父亲,是医生,除了救死扶伤,还热爱冒险,酷爱打猎,喜欢钓鱼,总之,体内有一股压也压不住的冒险情绪。

橡树园是闻名当地的中产阶级小镇,那时候,中产阶级家庭的生活循规蹈矩,井井有条,十年如一日,就连激情,都要在可控的范围内。

这种生活要求人们举止有度,穿戴适宜,医生要活得像医生,老师要活得像老师。

总之,你扮演着什么样的社会角色,就要活成什么样。

一旦不符合这些标准,就是离经叛道。

在这种氛围下,海明威的教育,也应该是规规矩矩的,与其他孩子一样。

但他有一个奇特的老爸,这是他的幸运。

海明威三岁的时候,医生递给儿子一根鱼竿,三岁的海明威,跟着父亲去贝尔湖钓鱼。

三岁的他,脚踩荆棘,双手叉腰,向世界宣告:“我是海明威,我什么都不怕!”

可是母亲希望海明威去教堂唱诗班,学音乐,上小学的时候,给海明威买了大提琴,弹琴优雅,像文化人。

然而,大提琴败给了鱼竿。

有一次,海明威生日,父亲又送给他一支猎枪做礼物,这些东西,将海明威在野性的路上越带越远。

狩猎,拳击,他杀死过一头豪猪,开枪射击大蓝鹭,从狩猎督察官眼皮底下逃走,在母亲的琴房中打拳击。

他成了一个不规矩的人,挑战着他生活的环境,他要自己活出来,用自己的方式,去挣脱那个试图束缚他的世界。

02

一个不规矩的孩子,在学校是学校的“小麻烦”,在家是家里的“小麻烦”。

母亲让他学琴,他在琴房打拳击。

他奇奇怪怪地成长着,10岁的时候,抽了人生的第一支香烟。

12岁的时候,喝下了人生第一杯烈性威士忌。

13岁,他抖抖索索尝试了人生的第一个女人。

真是早熟。

15岁,他更加叛逆,伙同一帮同学,公然违反禁酒令,喝酒,胡闹,打架斗殴,远足几天几夜不回家,玩得昏天暗地。

他活得像个野孩子,让母亲一次次惊慌失措。

可是少年的海明威,径直溜出樊笼,奔向人生的旷野。

他有一个强悍的人生信条,什么都想试试。

他喜欢去贫民窟,混乱的贫民窟里,生机勃勃,他跟意大利人打架,跟黑人打架,跟形形色色的混血儿打架,常常鼻青脸肿地回到家里。

因为爱打架,他还是各家医馆的常客,鼻子眼睛因拳击受伤,手肘胳膊伤痕不断。

他不是一个规矩的学生,却是校园里一名有天赋的才子,12岁那年,他写了一个故事《我的头一次海上旅行》。

后来,他成了校刊编辑,17岁时已经写下24个故事,风靡校园。

但在母亲看来,海明威这样,是不会有出息的,因为“闲散的生活方式容易腐蚀灵魂”,母亲担心他的灵魂会变坏。

因此,他写在家里的稿子,常常被母亲当成废物清理了。

尽管他的故事吸引了一批读者,校刊也办得有声有色的,海明威回到家里,也在不停地写,但母亲还是担心,靠写作能活下去吗?他不会一辈子穷困潦倒吃不上饭吧?

然而,少年身上就是有一种和世界作对的勇气,他无所畏惧,不紧不慢地走着。

03

高中生海明威,有一个响彻校园的口号:海明威,酒满杯。

他成绩好,体育好,就连打架,都无人能及,鬼点子又多,野性十足。

年轻人以优异的成绩拿到了高中毕业证,全家人都理所应当的觉得,他应该去上大学。

可是海明威呢?他拒绝考大学。

高中毕业生海明威,选择当一名记者,每周15美元的工资。

他写新闻稿,报社规定,必须用短句,风格干净明快,多用动词,不允许出现抒情的形容词。

海明威记住了,他埋头苦干,稿子很少被退回。

这份工作,让他的文字得到了很好的锻炼。

1917年,美国也卷入了一战的漩涡,海明威做了半年记者,就报名参军,希望能去前线参加战斗。

然而,他左眼先天性视力不好,成不了军人。

但你以为他会因此放弃吗?

不,没有机会,他就自己给自己创造机会,他加入红十字会战场服务队,为的就是到达前线。

他随军远渡重洋,赶赴意大利前线,上了战场,他不畏危险,不顾生死。

他冲向炮火最密集的地方,旁边的人心惊肉跳,他大呼过瘾。

他上前线,给战士们送香烟、巧克力和口香糖,东西分完,他随手抓过一支步枪,熟练的动作让部队的老兵点头赞赏。

他一边装子弹,一边往嘴里丢口香糖,伴着硝烟的味道。

这个经常打猎的老猎手,紧紧盯着对面的阵地。

1918年夏,一场战斗中,海明威身受重伤,可是看着旁边一名受伤的战士,他背着这名受伤的战士撤退,途中子弹击中腿部,两个膝盖被打穿了,右脚的鞋被打了两个骷髅。

两条腿伤痕累累,不成样子。

炮弹将他炸昏了,起浪将他掀起老高,很多小弹片打进他的身体。

等他醒过来,冒险救下的战士已经死了,他艰难爬行。

他强悍的意志力,拯救了他。

他被抬进医院,先后做了13次手术,取出弹片两百多块。

医生觉得,他挺不过来了,毕竟受伤太重。

后来,医生决定,截掉他的左腿,他拼命拒绝,保住了自己的腿。

最终,他奇迹般地好了。

这一年年底,意大利官方授予海明威十字军勋章和勇敢勋章。

一战结束后,海明威回到美国。

有些人的生命,仿佛一颗螺丝钉,被固定在一个地方,而有些人的生命,像一阵风,一片云,不断去经历,去感受。

04

人生只有一次,生命的长度也不可控制,然而,我们可以努力去拓宽生命的广度。

回国后,海明威成了战斗英雄,他回到家里,母亲告诉他,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姑娘,找一份安稳的工作,去读大学,有美好的生活在等着他。

他也奉命去见了几个姑娘,算是相亲,可是他觉得,她们一味憨笑。

家里所期待的那种生活,他无法忍受。

他逃走了。

他要去开创另一份事业,他野心勃勃地告诉家人:

“我要开始真正的战争了,战争让海明威的世界有了安全感,我打算露两手给他们看看,未来几年我会是个大忙人。我不得不成为那些笔触凶狠的写作佬,你们懂的。”

他要写作,要当一个笔触凶狠的写作佬。

在朋友的介绍下,他再次当了记者,采访五花八门的人物,他把罪犯写得像绅士,又把绅士的丑陋面目揭露出来。

他想当一个真正的作家,然而,“一个人要经历很多,才能写出一本美妙的书”。

他必须等,必须经历。

家里觉得,他应该结婚,于是,哈德莉就成了海明威的妻子。

她举止优雅,端庄大方,弹得一手好钢琴,最重要的是,双方门当户对,周围的人都觉得,这是一桩好姻缘,才子佳人。

然而,举行婚礼的前一刻,海明威还在钓鱼,他告诉朋友:

我担心婚姻会夺走我的河边。

婚后,海明威带着妻子,到处旅行,将妻子介绍给旧情人,他们看斗牛,海明威告诉妻子:

公牛是一种喜欢杂交的动物……有时牧场上的一头公牛跟五十头母牛交配。

哈德莉听得面无表情。

后来,海明威前往巴黎,结识了作家斯泰因,斯泰因如一位前辈,细心指导海明威。

斯泰因也曾向巴黎的作家和艺术家们说:

你们全是迷惘的一代!

“人是悬挂在由他自己所编织的意义之网上的动物”?,意义突然被战争抹掉,人就大面积陷入慌乱与迷惘。

海明威不服,他愤怒地反驳,“我没有迷失方向。”

可是他写着写着,却成了“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人物。

05

海明威的妻子哈德莉,是传统的妇女,虚荣,追求面子。

她将海明威打扮得像个大人物,手拿文明拐杖,衣冠楚楚,风度翩翩。

海明威自己也莫名其妙,觉得不像自己。

他本桀骜不驯,如今却人模狗样。

于是,他再次逃了,逃出了这种打扮,过回了自己喜欢的生活。

他拒绝了收入更高的大报社的聘请,过着自己奇奇怪怪的日子,昼夜创作,啃着冷面包。

妻子看着他,气愤不已。

最终,妻子独自回到美国,海明威继续在巴黎寻找成为作家之路。

将近26岁的时候,他在一个发霉的阁楼房间里,抽着香烟,凝望远处的河水。

三个月的时间,他完成了《太阳照常升起》的初稿,然后,大刀阔斧地修改。

他写了一群迷惘的人,那群男女总是在寻求刺激,钓鱼,拳击,斗牛,游荡,打架,三角恋。

一群迷惘的人,用病态的目光,看着这病态的世界,要意义找不到,要死不太可能,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太阳照常升起》出版后,海明威的第一段婚姻,也结束了,这本书,就是他送给第一位妻子的分手礼。

《太阳照常升起》出版后,毁誉参半,有评论说“年度最污秽的书之一”。

但这本书,同时也给海明威带来财富。

后来,好莱坞花了八万多美元,买下《太阳照常升起》的拍摄权,男女明星云集,可海明威看电影,看到一半,就拂袖而去,大骂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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