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说排行 小说分类 完本小说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佛系小说 > 其他类型 > 混沌道祖 > 第三百零二章 有关杀戮之塔

混沌道祖 第三百零二章 有关杀戮之塔

作者:隐世修凡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9-28 16:41:06 来源:宝书网

一秒记住【宝书网】 lzbao,更新快,无弹窗!

“那塔影,和血色世界中那道漆黑神光所化的神秘黑塔几乎一模一样……”

盯着血色中的黑色塔影,莫凡双眸之中闪过一丝丝光芒,既恍然又震惊。

“原来,血色世界就是罪恶杀域!”

“血色世界中庞大的血色城池,就是混天血城!”

“血色世界中连绵无尽的血色山脉,就是百万血山!”

“血色世界中广阔无际的血色大海,就是滔天血海!”

“血色世界中迷雾蒙蒙的血色森林,就是血雾迷林!”

“而血色世界中那块神秘的血色区域,定然就是眼前的血色禁地了!”

如此一一对应起来,莫凡的确有一种豁然开朗之感,但同时又十分疑惑,‘身外化身’是如何接收到那些有关血色世界的画面的。

要知道,照目前看来,那些画面,并非虚幻,而且绝对是很久远的以前所真实发生的。

摇了摇头,莫凡怎么也无法想通,只是隐隐感觉,可能与‘原木之心’有关。

当然,具体如何,等到‘身外化身’醒来,便能一清二楚。

于是,莫凡便不再多想,而是看向火凤栖,道:“这就是你所说的‘杀戮之塔’?”

“是的!”火凤栖激动的点了点头。

此时此刻,对于莫凡将她带到这里,她可是一点也不恼怒了。不但不恼怒,反而因为自己之前的恶劣态度,而微微有些惭愧、不好意思。

有关‘杀戮之塔’,有很多传说。

比如,传说,‘杀戮之塔’乃整个罪恶杀域的传承之器,其内拥有着无上大道的传承。

传说,谁若是能得到‘杀戮之塔’,谁便能成为整个‘罪恶杀域’的主人,掌控‘罪恶杀域’的一切。

传说,‘杀戮之塔’乃是一位大道圆满的准圣所遗留,拥有毁天灭地般的无上威能。

等等……

这些传说,或许很多人认为只是传说,不可全信,其中定然有诸多不实之处。

然而,火凤栖却是深知,这些传说都是真的,而且没有丝毫夸大。‘杀戮之塔’内,的的确确藏着无比巨大的机缘。

“莫凡,不得不说,你的感觉实在是太准了。我,我——”火凤栖想要道歉一番,却又不好意思开口。

对于之前火凤栖的态度,莫凡并没放在心上,根本不会怪责她。

见她面露尴尬之色,莫凡便主动笑了笑,说道:“你对‘杀戮之塔’知道多少?可否说给我听听?”

顿时,火凤栖心中一松,当即便顺势口风一转,笑道:“正如传说,杀戮之塔,的确是整个罪恶杀域的传承之器。”

“可以说,没有杀戮之塔,就没有罪恶杀域。若把罪恶杀域看作一个生灵的身躯,那杀戮之塔就是这个生灵的大脑。”

听到这,莫凡不禁道:“如此说来,那得到了杀戮之塔,岂不是就真的能控制整个罪恶杀域?”

“的确。不过,我们是不可能得到杀戮之塔的。”

“为什么?”

火凤栖倒也不卖关子,直接解释道:“杀戮之塔,其实是一位大道圆满的准圣的本命之器。除了他自己,没人能够炼化杀戮之塔。”

“大道圆满的准圣?”莫凡浑身一震,惊呼道:“这位准圣现在可还活着?”

“应该是陨落了吧!”火凤栖有些不确定的说道。

关于准圣生死问题,她似乎不想过多谈及,紧接着便继续介绍杀戮之塔,道:“杀戮之塔,除其本身之外,它里面最珍贵的无疑便是‘杀戮大道’的传承。而想要获得‘杀戮大道’的传承,就必须经历那位准圣所设置的考验。”

“可知有什么考验?”莫凡露出好奇之意。

“具体考验内容,我也不甚清楚。只知大体有三关考验。”

“哪三关?”

“‘杀意关’,‘杀心关’以及‘杀念关’。虽说只有三关,但其中难度却是极大,说成是难如登天,也不无不可。而且,这三关都与‘杀’有关,其中之凶险,远非其它传承遗迹的考验可比。”

听到这,莫凡不禁陷入沉吟之中,识海空间不断闪过一道道有关杀戮之道的信息。

当然只是相关信息,而非杀戮之道的道义奥妙。

过了一阵,他开口道:“据说,唯有先领悟杀意,然后铸就杀心,最后凝练出不灭杀念,才能初窥杀戮大道之门径。如此说来,那位准圣,设下此三关,倒也完全合理。”

“你竟然知道这些!”火凤栖颇为诧异,虽然只是一句话,但这绝非是普通的源境武者所能知晓的。甚至,一些造化境的强者,都未必知晓。

见火凤栖露出诧异之色,莫凡却并没有解释的意思,其实也是因为不怎么好解释,继续道:“我很好奇,若是不能闯过这三关,会有什么后果?”

“闯不过第一关者,只有死路一条。”

“而能闯过第一关或者第二关,都可以选择继续闯关,或者退出。”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