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说排行 小说分类 完本小说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佛系小说 > 其他类型 > 技能到位,神仙干废 > 第344章 融血双生术

技能到位,神仙干废 第344章 融血双生术

作者:易然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10-04 00:40:48 来源:宝书网

一秒记住【宝书网】 lzbao,更新快,无弹窗!

霓裳国主最宠爱的妃子香妃,为他生了一男一女。

女孩叫莺萝,十六岁;男孩叫月升,十三岁。

这位月升殿下,生来便有八个人格。霓裳国主以“金乌坠地、玉兔东升”八字为八个人格命名。

这八个人格六男两女,性格各异。

其中,月升为原始人格,具备躯体的完全控制权,他可以随心所欲的接管身体。

他并不知道另外七个人格的存在。

每当他受到惊吓,或者产生负面情绪时,他便会选择沉睡,逃避现状。

这时候,其他七个人格才有机会接管身体。

这七个人格,互相知道各自的存在,甚至会在月升的潜意识中打架、争吵,争夺身体的控制权。

七个人格中,以女性人格月兔实力最强,又最凶狠。往往是其他六个人格一齐出手,才能勉强将她压制。

先前,月升因为一只果虫陷入沉睡状态,由月乌取得了身体的控制权。

之后众人一同探索秘境,在寻宝过程中。月兔战胜了其余六个人格,掌握了身体的控制权。

她一出现,便要求梅兰竹菊随她一起去寻找羊生,非要杀掉羊生。

梅兰竹菊问她为何要杀掉羊生。

她回答说,莺萝公主每日以泪洗面,盖因为情所困,因诗而苦。只要羊生多活一天,多做一首诗词,世人就免不了议论他的诗词,免不了提及梅玉书,连带着莺萝公主也会遭人非议。与其让世人在莺萝的伤口上撒盐。不如杀掉羊生,图个清静。

这理由实在是太过偏激。

然而,梅兰竹菊四位侍女怎么劝都劝不住她,又不敢放任她单独行动,只能跟她一起去寻找羊生。

五人很快就到了红树林。

滩涂的岸边有先驱者留下的警示牌,上面写着水域中的规则:逆流而上,压力骤减,顺流归海,阻力百倍。

意思是说,在这一片水域之中,如果你逆流行进(由海岸到通天塔行进),所受到的阻力会变得很小。而如果你顺流而行(由通天塔到大海),阻力将会增加百倍。

五人撑开玄法护盾,一齐下了水,朝着通天塔的方向游去。

水中美轮美奂的景象让五人沉浸其中,流连忘返。

不过很快,他们就遇到了危险。

游在第一个的梅儿的玄法护盾突然被一条横在水中的,肉眼看不见的线割破。

若非她身后的兰儿拉了她一把,她的脑袋也要被那根线割掉。

饶是如此,她也受了伤,一道细长的伤口出现在她的咽喉处,鲜血飙射而出。

她慌忙调动玄气止血。

然而,割破她喉咙的线,似乎蕴含毒素,她伤口处的玄气竟然不受控制,陷入了混乱状态。

庆幸的是,这种毒素只残留在伤口处,并未扩散。

精通治疗术的兰儿施法除掉了毒素,帮助她愈合了伤口。

月兔问道:“怎么回事?”

梅儿心有余悸地答道:“水中似乎有看不见的【线】,【线】上有毒,殿下要小心。”

月兔微微皱眉,命令道:“竹儿,用你的【火泥术】试探一下。”

竹儿立刻摘下腰间挂着的红皮葫芦,打开封口,凑在嘴边,朝着前方一吹。

顿时,大量鲜红色泥浆从葫芦中喷涌而出,弥漫在水中。

原本空无一物的水下空间,被泥浆充斥后,竟然显现出数十条蛛丝一般的线,纵横交错,挡在他们前进的道路上。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

兰儿伸出两指,轻轻碾动身前的一根【线】。她的手指立刻被割破,毒素在他的伤口上肆虐。

她将那些毒避除,说道:“【线】上确实有毒。类似于鸩毒,但威力比鸩毒要小得多。这应该是【五品腐毒骨】的融毒能力。这些【线】定是羊生留下的。”

月兔道:“难怪屠大炎和苏秋儿并未探索这一甬道,而是选择探索相邻的两个甬道。原来是羊生在水中设下了陷阱,导致他们无法探索……”

他们猜得不错。

这些【线】确实是许尘留下的,他之所以留下【线】,封锁水道,是想避免艾穆旗的打扰。

这些【线】是以煞气凝成,锋利无比,又具备深海墨冰的吸光能力,在光线昏暗的水下,可以完美匿形。

【线】中藏有低剂量的鸩毒。如不精通避毒、治疗之术,一旦被割伤,便极为危险。

艾穆旗和苏秋儿就是被这些线所阻拦,才放弃了寻找许尘,转而探索隔壁的甬道。

月兔问道:“有办法除掉这些线么?”

竹儿点点头道:“不难。”

她手中掐动法诀,轻轻吐出二字:“火起。”

顿时,水中的血色泥浆翻滚燃烧起来,瞬间便把所有的【线】烧断。那些泥浆燃烧之后,在水中凝结成块,沉入水底。

五人继续前行。

没走多远,便再次遇到杂乱的【线】。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