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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灯火通明,码头黑漆漆一片。
雨势最为猛烈的时候,程舟从夜幕深处走出。
他打着一把油纸伞,随风小幅度摇晃,肉眼可见有一团水雾震开,不叫一滴雨珠沾湿衣衫。
在武行中,这手功夫叫做“抖落一身轻,风吹雨不进”,非三五十年的老拳师难以成就。
程舟在白天踩过点,观察过码头环境,留意每一间仓库内部布局,早就寻到最有利的突入位置。
这年头没有光污染,黑夜中的光源格外亮眼。
远远望去,仓库屋檐下挂有灯笼,从光影交错判断,内里还有十来盏煤油灯,大门敞开着,看似入口无人值守,实则敌人早就做好埋伏。
他凝神静听,把劈里啪啦的风吹雨打过滤掉,还能分辨出二十七道轻微的脚步声。
“啧啧,诱饵一放就那么多,真够刻意。”
程舟咂了咂嘴,正如白少廷所想,他当然不会对这个陷阱毫无察觉。
白家是一尾巨鳄,少东家想插手广府不成气候的烟土市场,无疑掀起轩然大波,各方势力都在密切关注,打听白家的手段。
程舟比他们了解更多,对白家知之甚详,比如里面埋伏的人手,名义是护院,实际上跟私兵没啥区别,个个都是狠角色,在海上见过血的,属于一等一的精锐,但只听白老爷子命令调动,白少廷花了不少心思,才笼络了些许到自己麾下。
而官府那边,广州提督纳兰元述一直想要将程舟归案的,之所以愿意提供新式军火,是打着驱虎吞狼的算盘。
如此不加掩饰的阳谋,只待愿者上钩,那他怎好不拿出点真本事,辜负主家盛情?过去三年,程舟显露在外的实力,都只是他想让人看见的那部分。
程舟随手弃伞,从地上抄起两根毛竹,脚步加快,双膝微弯,整个人一跃而起,直接跳到了通风窗口的高度,撞破木栅,突入仓库内部。
距离最近的几个护院听到动静,还未反应过来,程舟已经物色好目标,将手中的毛竹掷出。
这两根毛竹本是码头苦力挑货用的工具,两端都没有削尖,但经程舟过了一手后,它们却如同长矛一般锋利,径直贯穿人体,左边右边各三个,穿出两串血葫芦。
其他护院为之一惊,纷纷围攻过来,他们或举起钢刀,或解下背上的火枪。
程舟踏上实地,站稳脚步,揭下斗笠,随手一甩,斗笠在空中高速旋转,发出呼呼的声响。
斗笠承受他的运劲,边缘变得锋利无比,轻易割破一名护院的咽喉,飞向下一个目标,势如破竹,直到撞上第四个敌人时,才轰然破碎。
即便如此,炸开的木刺也让那名护院的脸颊血肉模糊,彻底丧失战斗力。
这时,动作最快的护院已将枪口对准程舟,但程舟的动作更快。他在移动位置的同时,还一脚踢飞了个木箱。
这一方天地的武术之道,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流派分支多不胜数。但若归纳起来,可笼统分为练、打、杀三法,互相排布组合。
练法是基础,通过锻炼体能,提高身体素质,练成独有的特征与劲力。
打法用于搏击格斗,用各式各样的技巧,把劲力发挥彻底。
至于杀法,需要足够根基支撑,才能在短时间内,逾越肉身常态,爆发惊人之能。
程舟穿越到这个世界后,得到一名游方道人青眼,收入门下。
这位道人的真实身份,就是当年大名鼎鼎的“铁马骝”,他与南粤十虎中的黄麒英相交莫逆,曾一同击败勾结官府、火烧南少林的衍空和尚,后躲避清廷追杀,才改换身份,出家修道,隐匿山林。
程舟从内练养生学起,先修习了半年的“内壮神力八段锦”,后学习医术药理,再到实战打法,心意**拳。
刚开始习武,他就试着寻找自己的金手指,结果不能说一无所获,只能说是强差人意。
没有卖萌的系统娘,也没有无限加点的深蓝,唯在睡觉之时,常鸿飞冥冥,梦见一面古镜。
古镜由内外两层构成,应是天上来,不属人间物。
外层是厚重的镜壁,雕刻着繁复的云纹,随风飘荡,云卷云舒,内层则是光滑的镜面,如同一汪深邃的井眼,清澈澄净。
镜壁之上,蟠龙栩栩如生,逐云纹起舞,以一种古朴姿态缠绕着,或在高昂龙首,或在轻摆龙尾,每一鳞片、每一爪牙都清晰可见。
梦醒之后,程舟就获得神异,能够唤出那个透明方框,虽说暂时派不上大用,但也未来可期,令他充满底气。
而程舟的天资禀赋,比同时代的常人要强上一点点。
过目不忘,学则会,练即精。
当八段锦练到小成的时候,三百斤重的石球,就能被他托在手心旋转如意,就跟盘个核桃没什么两样。
如今年景,洋商运什么来广府不好说,返程要带上的货物基本都是茶叶、丝绸。
程舟踢飞的木箱里,就装满了几十斤茶叶,重量不轻,如同投石机砸出的石弹,瞬间砸断了一群人的腿骨,登时惨叫连连,血肉横飞。
从突入货仓算起,不过五个呼吸的时间,程舟取走了近十条性命,还有好几个奄奄一息,躺在地面等死。
他撑起拳架,活像一只抱头老虎,灵劲与爆发兼具,三两步就窜入敌人中间。
有人一刀砍来,被他手随意发,一拳还击,打中太阳穴,身体歪斜。
砰!这是慌了神的,不管不顾扣下扳机。
枪是好枪,设计新颖,拉动枪栓就能发射,普通店伙计干上两年都买不起,可距离那么近,不是花旗国传武专用左轮,对上真正拳法精熟的武行,又能打中什么。
喀!力随声落,枪声与喉骨被击碎的声音交织一起,成了那名护院在生命中听到的最后一响。
两具尸体倒地,手底下再添两道亡魂,程舟目光如炬,心头波澜不惊。
前世有人说,杀人,不是那么简单。
他杀人,杀的是该死的人,真如刺飞鸟般容易。
没养成现在的作风,还保留着和平年代思维的时候,他曾有过一瞬犹豫,是不是该找个地方窝着,明哲保身,凑合着过,刷满传说度。
凭借学到的医术,百人敌的武功,穿越者的前知,很容易就能混成权贵座上宾。再当个文抄公也好,发明搬运工也罢,享受玩乐不会缺,又能心无旁骛钻研拳术。
毕竟百年过后,一卷红旗漫西风,苦难就会过去,这个有些魔改的时空,大方向还是明确,他只是一名过客,意在远方更精彩的世界。
可终究意难平。
走的路多了,见的东西也多了。
如果说地狱有十八层,这个世道就在向着更下一层狂奔,敲骨吸髓金腰带,牛马生来无遗骸。
那些倒毙在逃荒路上的尸骨,萎缩得像骷髅一样的婴孩,他们生下来就没有选择的权利,他们努力地想活着,却在浑噩中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