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说排行 小说分类 完本小说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佛系小说 > 其他类型 > 小欢喜:月亮依旧很亮 > 第127章如梦如画

小欢喜:月亮依旧很亮 第127章如梦如画

作者:月亮依旧如一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10-21 22:40:49 来源:宝书网

一秒记住【宝书网】 lzbao,更新快,无弹窗!

下午三点,最后一次看了一下洱海的海潮海浪。

霁月和乔英子重新回到了客栈,张老板在一楼等着他们,看见他们过来,朝他们招了招手。

两个人也上去,看见张老板手里两个精致的信封有些不解。

张老板却把信封放在两个人的面前,有些笑意。

“我的客栈有一个小约定,每一个来客栈居住的人,走之前都可以在客栈留下一封信,然后留一个地址,一年后,到他们写信的那天时间,会有人把它寄出去,寄回到写信人的手里,也可以约定一年后再来大理自己拿。”

张老板解释道,乔英子有些好奇,拿起其中一个信封,里面是精致的信纸,一年后,她19岁,接近20岁。

“你们想的话,也可以给彼此留一封信,然后留一个地址,我亲自帮你们保存,连带着你们的照片一起,你们可以留一个地址。

时间到的话,我会给你们寄过去,或者,你们还要来大理的话,继续来我这里住,然后带走它,这可以是一封写给一年后的你们的信,也许一年后,你们的关系会有新的变化,你们的承诺,我帮你们见证。”

这个形式其实一直都很流行,仪式感很足,一年,两年,三年,甚至有些人是写给十年后的自己。

一年后,你在哪,十年后呢,十年后,你是谁,她是谁,你们又是谁。

霁月脑子里面此刻却只有一句歌词。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

“霁月哥。”

“写吧,我挺想知道小房东会给一年后的霁月留什么话的。”

只是一个眼神,霁月就知道了小房东的心思,他也没有意见,他也想给一年后的乔英子留一些话,留一些他的真心话。

桌子两边,是两个执笔写信的人,他们都很认真的在上面留下了自己给一年后的彼此的话。

张老板坐在中间,安安静静的看着,撑着下巴看着外面洱海的浪潮,这本该又是一个平静的下午。

他看洱海,看苍山,看日出日落,只是在这些平静的一天天里面,他总是在期盼着什么。

或许是手机里面出现熟悉又陌生的电话号码,也或许是一条短信。

更或许是,门口会不会出现的这样的一个人。

但日子总是平静的,他的期盼也总是成空,日复一日,他已经习惯了。

夜深时清醒的回忆,谁都不会知道。

霁月是第一个写完的,他的话很多,但很多话到了嘴边,到了笔上,却都是化为心情,言不尽,道不完。

折叠好,放进信封里面,细心包装好,递交给张老板,霁月咧嘴笑笑。

“希望明年,我能再来苍山上面看看,风花月,我还没有看过苍山雪,也想看杜鹃花,它们生长在山巅之上,肯定更加艳丽。”

张老板看看霁月的信封,笑了笑,轻点了一下头。

“随时欢迎的。”

霁月点点头,看向乔英子,她眼神一抬,就警惕了。

“别过来!”

霁月脚步一顿,撇撇嘴。

“有什么关系,一年后还是我看啊,要不现在给我看吧,我其实就是一年后来的。”

“不。”

乔英子瞪着他,霁月悻悻的坐回自己的位置,看着她认真的下笔,每一个字,每一句话,她好像都要想很久,一张信纸,她写满了,相比霁月的简洁,乔英子显得更加言不尽,道不尽。

他们都是一种心境,表达的形式却不一样。

折叠,放进去,包好,密封,郑重其事的交给张老板,乔英子的脸上始终很认真,让霁月不由得偷笑,却也轻叹一口气。

小房东对待其他的事情,都太淡然了,唯有她喜欢的事情,哪怕一件小事,她都能很认真的去对待。

“一年后,我们来取,我陪你爬苍山,陪你看苍山雪,看杜鹃花,不许耍赖!不然打你!”

乔英子伸出自己的尾指,眼神期待着。

“行。”

霁月也伸出自己的尾指,跟她拉在了一起,乔英子笑了,如秋日午后最绚烂的花。

一年后还能看见他们一起过来,其实也很好。

两封一年后的启封信,是写给彼此的一年后的话,让两个人对大理再一次有了浓浓的幻想。

他们上去收拾行李了,上去之前霁月又向张老板要了一封信纸,多要的一封,自然是给韩菲的。

到时候写完寄过来就行了。

张老板认真收好两个人的信,放在自己的房间,跟自己珍贵的回忆放在一起。

霁月和乔英子的照片他也会亲自去洗,这些年,他自学了太多技能了。

乔英子已经想好了,她这辈子,只会跟着霁月,她的一切,都该是霁月的。

从她喊出那两个字开始,从他们一起携手十八级台阶开始,乔英子拿出那个吊坠看了一下,它是温热的,也是有光芒的。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