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说排行 小说分类 完本小说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佛系小说 > 其他类型 > 成影帝了,系统才加载完 > 第0011章 戚昊他是我兄弟(求月票)

一秒记住【宝书网】 lzbao,更新快,无弹窗!

“为什么开酒吧,我也……不知道。”

换做是戚昊开个酒吧,那肯定是为了赚钱。

但是开酒吧能赚几个钱啊,身家几十亿的高阳肯定看不上。

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回家了的孩子,回到他曾经待着的故乡,开了一个和以前一模一样的场子。

“我现在就算什么都不做,三五代人也够呛能够花光我手里的钱,但是人总要有点儿事做才不至于太空虚。”

高阳一脸的惆怅,无敌实在是太寂寞了。

八十年代他出来混的时候,他的人生梦想仅仅只是成为万元户。

二十年过去,一万块钱只够他用来打发小弟。

“我明白阳哥你的意思,你想跨行业多做些事业,眼界之宽广让人佩服啊。”

戚昊实话实说,这些年他也赚了些钱,除了买房和日常开销,基本上都存在银行里了。

“没那么夸张,就是想提高一下档次,你都不知道别人怎么看我们这些煤老板,他们说我们穿着皮尔卡丹吐痰,开着劳斯莱斯闯灯,那真是一点儿都没有说错,哈哈~”

高阳苦笑着说道。

这几年的煤老板,小皮袄子大金表,路虎悍马俩保镖,永远都是被仇视和曲解的代表。

“那做电影逼格确实挺高的。”戚昊点点头。

煤老板投资拍电影这几年越来越多了,主要是钱多没地方花,顺便捧一下小三。

他们投资电影的逻辑不是为了艺术,也不是为了什么情怀,只是为了“脱俗”,真实的且毫不做作的“脱俗”。

不过,高阳的顾虑没有错。

煤老板来拍电影,被坑的比较多,全都欺负他们不懂行。

“到时候看看有没有合作的机会,我信任你,也请你信任我,我高阳是不会亏待朋友的。”

高阳看了看杯中的酒,和戚昊碰了一下之后一饮而尽。

“谢谢阳哥把我当朋友,以后咱们就是朋友。”

戚昊也把杯中的酒喝了。

这个大腿自己伸过来的,不抱白不抱。

他知道高阳属于那种黑白都吃的类型,至少财富积累的过程有时候没那么光彩。

然而戚昊虽然才二十六岁,但是步入社会已经十年,早就没有了孩子般的单蠢,不会傻傻的以为好好努力就一定会有好生活。

纵观这些富豪们,干干净净到身家过亿的几乎没几个。

而且,没点儿手段在娱乐圈还真不好立足。

“最近我听说有个叫什么兹文的,在给兄弟你制造麻烦,要不要老哥我帮把手?”

现在关系更进一步,高阳明显热情了不少。

“啊,不用不用,哪需要动用阳哥您的手段啊,我和兹文已经结束合约了,现在正准备成立个人工作室呢。”

戚昊连忙阻止。

一来是他不希望高阳在娱乐圈为他动用所谓的手段。

二来兹文已经够惨的了。

翻篇了,兹文已经翻篇了。

“呵呵,老弟你是担心我用特殊手段啊,”高阳似乎看出了戚昊在担心什么,哈哈一笑说道:“那你真是想多了,不管是开场子,还是采矿,我就从来没用过什么特殊手段,想要站得稳走得远,就必须要拎得清。”

“阳哥说的是!”

不管对方说的是不是真的,戚昊都很认可这种态度。

涉黑死路一条!

“这次谢谢你来帮忙站台,一块钱就开玩笑了,正好我订了一辆新车还没提,回头让人给你送过去。”

高阳不会占小老弟的便宜,那样会让他很没有成就感。

“那我就不客气了。”

很显然,戚昊的毫不拖泥带水让高阳很喜欢。

聊了一会,夜幕降临,酒吧开业活动就正式搞起来了。

宾客大部分都是来捧场的朋友。

高阳离开了首都去山西这几年,这边的圈子并没有彻底丢弃。

而且,这人一旦有钱,人缘就会特别好。

不管是以前和他有往来的,还是现在想和他有往来的,全都趁着这个机会送个花篮或者带一瓶好酒来捧场。

剪裁完成后,戚昊终于实现了他的登台献唱。

他抱着吉他走上舞台的时候,立刻就被宾客认出来了。

高阳坐的主桌,一个大花臂男人看到戚昊这个大明星,立刻拍起了马屁。

“还得是阳哥,这个级别的戏子也随便请。”

高阳原本笑眯眯的脸立刻冷了下来,淡淡地说道:“戚昊他是我兄弟。”

“啊……啊……”大花臂像是喉咙里卡了东西一样,完全找不到了声音。

他没有想到高阳这位大佬会出声维护戚昊,更没想到高阳会一点面子都不给他留。

“哈哈,来来,喝酒,友谊天长地久,这歌我喜欢!”

幸好有其他人帮忙圆场。

大家的注意力都被转移到戚昊弹唱的歌曲上。

只是内心肯定没有那么平静。

高阳为人谦和,总会给人留三分余地,是圈内很多人的老大哥。

很显然,戚昊在他心中的份量非常重,他才会这样毫不客气的让人下不了台。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