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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在水下摸鱼虾,打闹成一片。
成天在钢铁城市,高楼林立中穿梭,都快忘记要怎么享受眼前的美好时光。
景凉不由生出很多感慨,“你经常来这儿吗?”
“不,第一次来。”
景凉瞪着眼:“你在这儿都快生活了一年,不出来玩儿?”
“嗯……”卢绛想了很久,“一个人来的话,很无聊吧?别人的快乐是别人的,看到有趣的新奇的事物想分享的时候,一扭头,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但是跟你来意义就不一样了。”
“是吗?是什么样的意义?”
“我想到一句诗。”
“嗯?”
“你要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和你的心上人一起走在街上。”
一阵酸意上涌,让景凉莫名红了眼眶:“真好,诗很好,此情此景也很好。”
卢绛伸出右手,与他十指紧扣,转过身笑容开朗的看着他,倒着往前走,喊着:“我好开心!我好开心哪!!”
“哈哈哈哈……傻子,别喊了,他们都在看你。”
卢绛看着景凉畅笑,心口被幸福与快乐充盈。
这里很好,一切都很好,如果他的一生是一个故事,那么他希望,这个故事在这里就是结局,让作者给他划上一个圆满的句点。
他和王子从此过上了幸福又美好的生活。
晚上八点半,景凉与卢绛先到酒吧,点了一些酒水和小吃,驻唱的小姐姐声音空灵甜美,气氛特别好。
霍临是一个人来的,崔少霈这个时间还没有下班,为了还债,已经变成了拼命三郎。
半年前卢绛买下酒庄,全权交给崔少霈打,谁能想到小小的酒庄现在一个月盈利也能有好几百万?
相信再过不久,崔少霈的债务就能全还清了。
“霍哥,这里。”
景凉顺着卢绛的视线转头看去,来人有着alpha强壮高大的体魄,那张俊脸棱角分明,浓眉唇薄,鼻梁高挺,双眼深邃多情。
就是那一身由骨子里散发的懒慢与风流气质,叫人很难相信他是一个良人。
养眼是养眼,但就差没把‘我是渣男’刻在脑门上了。
霍临独自坐在他们俩对面,为了更好融入酒吧氛围,欣赏音乐,卢绛订的是一个靠近吧台的沙发坐。
“你好,我是霍临。”说出这句话时,霍临几乎是摒着呼吸的,眼神有些飘乎,不敢直视他。
景凉不动声色的笑着与他握手,“总是听阿绛提起你,远闻不如一见,霍公子果真好风彩。”
“哈哈……过奖。”霍临尴尬一笑,见景凉抬手,他下意识就要伸手去倒水,与卢绛的手碰到了一起,两人视线怪异。
霍临差点想把手给剁了,这该死的下意识!
前一世为了讨好这人,他真是耗尽心思,就为了从他那里多搞点钱,看了十年的眼色,一时半会儿改不好这毛病。
卢绛拿过扎壶,先给霍临倒了水,又给景凉倒上。
气氛谈不上特别好,但是景凉很圆滑,因为又是卢绛的朋友,话语间给足了面子。
霍临从来不知道,他想要讨好接近一个人时,言行举止能让人这般身心愉悦。
他所认识的景凉根本不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