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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几分钟,方才微长的十枚指甲被剪断,失去装饰,手指尖光秃秃的,胜在她骨节匀称,指型修长,倒显得素美。
陈祉到时给她发了消息。
南嘉带上准备好的新药,和小乔一块儿过去。
没见到真人,小乔半信半疑,只以为她在开玩笑。
甚至于在车位上看到一辆全黑漆身的超跑,和一侧长身玉立的男人时,仍然抱有怀疑的态度。
南嘉没想到他开这么拉风的车来接她,迅速小跑过去,陈祉靠着车旁,白衬衫黑西裤,袖口半挽,仍没戴腕表,浅于表面的是一枚素戒和新旧伤痕。
这人往那一站实在太有辨识度,想不让人注意都难,又一辆拉风超跑加持,就差在脑门儿上贴着他过来接人约会的标签。
庆幸的是这边停车位并没什么人,碳黑超跑极易隐匿于沉着的夜色,轰隆的引擎声在纸醉金迷的港岛并不少见,车位周边也有停冰蓝色兰博和玫红玛莎,分走一些他的存在感。
看她见他是用跑的,人刚靠近,陈祉单手勾过她的腰际,软乎乎的手感奇好,他捏了两把,“跑什么,这么想我。”
“你下次能不能低调点。”她瞅了眼后面的车,“开布加迪来接我?你就没有便宜的车了吗。”
“不行吗。”
总不能开处理政要的商务车来接她。
她主动找他看电影,那不就是主动找他约会,没人开商务车接女孩去约会。
陈祉下颚微抬,点了下不远处的人影,“那是谁,一直看你。”
“我朋友,要不要介绍下。
他没动,她上次不乐意介绍他,他和妈咪来舞团,她也没有站出来相认。
南嘉这次拉过他的手,向小乔招呼。
隔得远,小乔眯眸许久,终于看清南嘉身边站的到底是谁。
上次陈祉来舞团,她没敢多看两眼,尽管他是站在她们这边的,嗓音平淡,比不上老师严厉,可轻描淡写的话语间仿佛有着樯橹间灰飞烟灭的气场,真怕给人当炮灰给扬了。
陈祉:“这就是上次你在车里打电话的朋友。”
“嗯。”
“嘉嘉……………”小乔畏畏缩缩站在南嘉身侧,“那个......你上次没开玩笑啊。”
说她和陈祉住一起。
结果是真的。
人家是夫妻当然要住一起。
“我介绍一下,我朋友小乔。”南嘉横在两人之间,总感觉陈好像把人吓着了,试图给他挡住。
他跟个显眼包似的,主动接话:“你好,我是她老公。”
微顿,着重强调:“领过证的夫妻关系,不是朋友。
小乔讷笑两声,礼貌招手,试图往后退,“你好..………….”
不敢看也不敢搭话,小乔只贴着南嘉,“那个......嘉嘉,我突然想起家里还有点事,我先走了。”
“要不要我们送你?”
“不,不用。”
一眨眼小乔溜没烟儿。
莫名其妙给人吓跑。
南嘉上下打量一遍他,和平常没两样,上次来舞团不也这个样儿,当时大家兴致勃勃讨论,没见谁被吓住,怎么小乔胆子这么小。
“她被你吓跑了。”南嘉说。
“是我吓的吗,是你突然介绍我们关系。”陈祉说,“之前要是老实介绍不就没这事了。”
“那怪我吗?”
“怪。”
“你说什么,我没听见。
“怪……………”陈祉对上她视线,后面的话不自觉浸没,握紧她的手,改口,“怪我,都怪我,没让你拿得出手。”
她唇角擦着,这还差不多。
看电影之前,陈祉先带她去吃饭,港岛外面大部分厨子比不上家里的,烹饪厨艺高的哪怕陈家不挖,其他人也会争先恐后地挖出来吃饭更多图个新鲜。
餐厅卢浮宫风格,很安静,只有他们两个客人,所有侍应备候。
菜肴都是提前预约好的,小食佛卡夏,紫苏生蚝,阿基坦鱼子酱,主菜石斑海苔卷,布雷斯小鸡,侍应生有递菜单,按上面法文翻译的话就太累赘了,一眼望去,南嘉可以看出来都是符合她的口味。
陈祉没怎么动,切好牛排,给她的盘子调换,“口味如何?”
连小豌豆都炖得很香,她挖了一小金勺,慢慢品尝,“还好。”
还好就够了,是个收入囊中的厨子。
南嘉:“你不会要把这里的厨子给挖走吧。
“挖。”他理所当然。
她发现他是不是有物品收集癖,外面碰见称心如意的就想弄回家,东西也好厨子也罢,只要他想要就会争取。
“家里厨师还差几个菜系。”陈祉说,“你喜欢苏州菜吗。”
这几年在外奔波,南嘉早就忘记家乡的味道,出于逃避型记忆,不会特意品尝回味。
她点头,“以前每年中秋节,爸爸妈妈都会做满桌的蟹宴。”
大闸蟹浑身是宝,蟹膏白什盘,蟹肉卷,蟹粉面,自然淳朴的香。
家常菜里她记忆清晰的是后来的青椒雪菜和糖粥,是外婆刚生病那会儿,家里条件太差,卖了镇上的房子给老人家看完病不剩几个钱,只能从吃食里抠抠搜搜。
但那时候父母健在,吃什么都好,加了糖的红豆圆子粥,配上素菜包,寒冬腊月的天吃得人身心暖洋洋的。
他像记笔记似的,继续问,“还有哪些想吃的。”
“不用这么麻烦,我不挑食,好养活。”
“好养活和养得好是两码事。”陈祉说,“甜品师呢。”
“不要,吃甜食长胖。”
“不喜欢吃?”
“嗯。”
“伦敦有一条街的杏仁牛角包你不是很喜欢吗。”
南嘉微怔,歪头,“你怎么知道这些?”
入了神,陈祉没注意到说话逻辑。
不是很重要的漏洞。
他既然在找她,少不得调查清楚,知道不稀奇。
“两年前你回伦敦,我碰见过你。”
按时间算的话,她从俄罗斯回伦敦没多久,他就知道了她的下落。
南嘉:“你也在伦敦?做什么?”
“工作,出差。”
工作性质,他全球各地飞,中东美洲欧洲都有安定的住处,在哪都不奇怪。
奇怪的是。
碰见了,他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
而他好像很了解她。
换个角度想,伦敦的国人圈子不大,能玩的就几条街,撞面也正常。
所以,他们港岛的雨夜重逢,并不是第一次久别重逢。
早在伦敦某个街头,就可能擦肩而过了。
只不过她蒙在鼓里,不知情。
“那你当时看见我,为什么不找我。”南嘉更正措辞,“不是想要债吗。”
找了她那么多年,真找到了,又无声无息,不像他的作风。
他言简意赅:“你当时有钱还吗。”
“没有。”
“我喊过你,你没理。”
南嘉不记得。
也许是有吧,异国他乡的街头,听见久违的声音,她肯定以为在做梦所以没理。
但从陈祉角度来看。
她当时的状态,很不好。
她凭空消失,又凭空出现,他不知道她消失的四五年里经历了什么,再出现时,面色苍白,进入冬令时的伦敦,十一天日照十八个小时,她快沦为和金发白人一个肤色。
眼神没光,不会笑,表情僵硬。
她由于顶着一个英国女孩的身份,他一时半会查不出她先前经历。
要说过得不好,她衣服和鞋子,都是整洁崭新的。
要说过得好,人并不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