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说排行 小说分类 完本小说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佛系小说 > 玄幻奇幻 > 庶女攻略 > 第一百一十章 娘家(下)(粉红票990)

庶女攻略 第一百一十章 娘家(下)(粉红票990)

作者:吱吱 分类:玄幻奇幻 更新时间:2022-04-05 17:53:16 来源:笔趣阁5200

第一百一十章娘家

如今家里是大*奶当家,少了很多拘束,大家随意地笑闹了几天。

到了十月十六,徐令宜下了衙来接十一娘。

十一娘正和五娘在屋里说话:“……算过帐了,那铺子租金一年二百两,货可以先给一半,伙计是自家人,暂时先管饱。一年下来,最少能挣个三、四百两。”说着,五娘讪讪然地笑道,“我知道,你现在不同往日,三、四百两的生意不放在眼里。可有了这笔收入,好歹可以买几盒胭脂水粉。”

五娘想和她合伙开个卖干果的店。

十一娘不由暗暗好笑。

五娘看见自己嫁给了徐令宜,还以为自己过得不知道多奢侈富贵。殊不知,她连五娘所说的“各出两百两银子”的本钱都没有!

而且,听五娘的口气,那铺面在西大街,是顺王名下的产业。干果从一家盛记干果铺子进,是山东都指挥使吕成家里的产业。他们凭什么去和顺王、吕成谈,说白了,拉自己入伙,不过是想借徐令宜的势罢了。别说她刚嫁过去根本摸不清楚这两家和徐令宜的关系,就是知道,她宁愿帮五娘把这铺子做起来,也不愿意入伙――哪家兄弟反目、父子相仇不是为了钱。

“这事只怕有些为难。”十一娘笑道,“家里几妯娌没一个在外面开铺子的,我又是刚进门……”

没等十一娘把话说完,五娘已嗔道:“你呀,算是白嫁了侯爷一场。”

十一娘但笑不语。

甲之砒霜,乙之蜜糖。

她要的,不过是个安身立命之所。

徐令宜已经给了她。

剩下的,就是自己的事了……

五娘看着她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恨铁不成钢地道:“西门大街最大的干货店、南栅门的南北绸布店,可都是三夫人和娘家兄弟合伙开的。更别说五夫人在西门大街的永盛金楼了。你啊,在家老实,在外面也不多长个心眼。”

虽然知道三夫人肯定会弄些私房钱,但公然在燕京最繁华的街上开铺子,十一娘还是感觉很意外:“五姐是听谁说的?”

“这还要听谁说?”五娘笑道,“燕京都传遍了。谁不知道?”

也就是说,徐令宜也知道!

她松了一口气。

他能年纪轻轻地就创下这样一份家业,虽有先天的条件,也不能不承认后天的努力。既然他都不说什么,自己更不用说什么了。

“……我们姐妹不过开个小小的干果铺子,你就别担心了。不会有事的。”五娘继续鼓动她,“我们姐妹都好,说出去好听。人情客往也好看。妯娌间也有面子……

十一娘微微地笑起来。

说起来,她认识五娘也有四年了,五娘的见识如何,没有比做为“对手”的她更清楚的了……姐妹们都好,说出去好听,走出去有面子,她相信是五娘的想法,可三夫人在西门大街开干货店,在南栅门开绸布店,她可不认为五娘有这样的见识。只怕都是钱明说的吧?

不过,钱明还真说对了。

十一娘也希望姐妹们都好。

不管怎么说,总是一个姓。在别人眼里,总是一家人!

“五姐,你说的我还是第一次听到,现在也没有个主张。”她笑道,“能不能等我考虑考虑再答复你?”

五娘略略有些失望,但她知道十一娘一向胆子小,倒也没有觉得泼了面子。笑道:“那你尽快答复我――这眼看着要过年了,家家户户都少不了要买果子盒过年、走亲戚。”

没想到,钱明还有这经济头脑……

十一娘点头,正好丫鬟来请十一娘:“侯爷来了!”

两人笑着去了正屋。

大家见过礼,罗振兴留了徐令宜吃饭。

徐令宜自然是应允了。

不一会,钱明和余怡清、四娘来了。

四个男人去外院,大*奶招待女眷在正屋的厅堂吃饭。

十一娘就看见大*奶趁着饭后喝茶的时候和五娘悄悄去了东次间。

难道这件事大*奶也有份?

她不由一惊。

要是这样,就不好办了。

说起来,大*奶是她的大嫂……她总不能把娘家人都得罪完吧!

她就想找个机会和大*奶说说,偏偏一直到和徐令宜跟大太太辞行也没有合适的时候。

只有隔几天带信让大*奶去趟徐府了!

十一娘神色有些恍惚。

徐令宜看着不动声色,问她:“还想在家里多住几天?”

十一娘就把烤玉米、做糯米藕之类的事告诉他:“……还买羊头肉回来,我一口也没敢吃。不过很好玩!”

徐令宜看她很高兴的样子,实在是不能理解这有什么好玩的。应付道:“你们还可以做玫瑰糖卤?我上次在顺王家里吃过一回。”

“因为没有玫瑰花啊!”十一娘笑道,“我们差人去买,没有买到!”

“家里的花房有。以后可以在家里做。”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