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这得一子自从进到毕府前厅以来,便和那屠凌霄一般模样,从早上到现在几乎全程都在椅子上睡觉;倒不同于那屠凌霄的假寐,他仿佛是当真睡了好几觉,所以到如今众人经过这一整天的煎熬,多少显得有些疲倦,而他却是神采奕奕。
在场众人虽然知道这个得一子的存在,也听他开口说过几句话,但由于他一直将头脸隐藏在斗篷下,所以并未注意过他的面容。此时天色早已黑透,毕府里的下人不惜血本,在这前厅当中点亮了数十盏油灯,将整个前厅映照得一片通明。就在灯火光的映照中,只见得一子斗篷下面的这一张脸,分明是个相貌极俊的少年,要不是一双眼睛里的眼球呈灰白之色,那这张脸简直便是完美无瑕,像极了从画中走出来的人物。
在场众人看清得一子的面貌,都不禁有些神往,一时间竟然无人喝骂他的无礼。而“谢贻香”不禁微微皱眉,她心知得一子言语中所谓的这个“你”,自然便是在针对自己,当即笑道:“你说我是瞎猜也好,是推断也罢,既然你也知道是**不离十,那屠凌霄杀死恒王的这个结果,便不会有错。”说着,她将那袋从欧阳茶腰间抢来的烟丝一晃,笑道:“就好比是我手中这件事物,只要能治好我的病,那便是药。又何必计较它是草药还是烟草?”
那得一子冷哼一声,淡淡地说道:“你若是死了,或许是坠崖跌死,或许是落水淹死,或许是被人杀死、又或许是自己吃饭噎死,结果虽然都是你死了,但这里面当然有区别,而且区别还大了。”
“谢贻香”忍不住失色笑道:“想要我死?只怕却没那么容易;相反我若要杀你,那倒是轻而易举。我不但可以用刀杀你,也可以下毒杀你,还可以雇人杀你,甚至还可以用言语说得你羞愧自尽。但是无论我用何种方式杀你,结果却都是你死在了我的手里,我成了杀人凶手。所以结果便是不争的事实,至于我选择用何种方式杀你,这对结果又有什么影响?”
得一子怒气渐生,不禁厉声说道:“放屁!我若是将你杀死,或许是因为恩怨情仇,或许是因为劫财贪色,或许是因为为民除害,又或许仅仅只是看你不顺眼,更或许是我本就是个神志失常的疯子!杀人的动机不同、理由不同,事实真相也便不同。即便是这历朝历代的律法,对于不同理由的杀人之罪,也自有不同的判决!”
“谢贻香”哈哈大笑,说道:“什么狗屁理由?还是让我来教教你这个不谙世事的小道士。你听好了,要知道自古凡杀人一案,其关键便在于杀人者与被杀者的身份。若是我将你杀死,无论我出于何种理由,到头来我都能脱罪,因为你仅仅是个一文不值的小道士,根本没人关心你的生死,只要我上下打点妥当,就算是律法,也不会因为你这个死者来为难于我这个生者了;但若是有人杀了皇帝的皇子,那么不管他是什么理由,都是诛灭九族的大罪。所以屠凌霄既是杀害恒王的凶手,当然该死!”
要知道两人这一番对话语速极快,倒是应了白乐天那句“大珠小珠落玉盘”,便如同连珠飞箭,稀里哗啦一口气便已说完;而且说话的双方似乎根本就不必思考,一人的话刚说完,另一个人便已立即开口,当中根本没有停顿的时间,直听得在场众人完全跟不上节奏。好容易才将这一句话的意思想明白,对方的下一句话已然说完,众人惊讶之余,竟然无人能插嘴二人的这一番对话。就连那正准备动手的屠凌霄、毕长啸、墨隐和海念松和尚四人,也已战意全消,同时停下来看着这两人以言语争锋相对。
要说得一子和“谢贻香”两人间的对话,众人虽然听得不太明白,但也看得出这两人乃是棋逢敌手、分庭相抗,话到此处,谁也不曾败下阵来。可是相比起“谢贻香”的挥洒自如,那得一子虽然言语上未曾落败,神情却是越说越激动,一张脸更是逐渐涨得通红,几乎快要比得上毕家那“天龙战意”施展时的症状了。可见这得一子虽然也是才思敏捷之辈,但终究有些年轻气盛,不似“谢贻香”那般沉得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