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说排行 小说分类 完本小说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佛系小说 > 游戏体育 > 我的妹妹是修仙大佬 > 第一百三十二章 玉王剑

我的妹妹是修仙大佬 第一百三十二章 玉王剑

作者:橘子很甜 分类:游戏体育 更新时间:2021-02-19 06:18:34 来源:笔趣阁5200

我的妹妹是修仙大佬卷二初雨第一百三十二章玉王剑随后,泰炎便手拿着自己家的这块祖传玉佩,在宝库中寻找起来。

这宝库,是昆山派四百年来,数代先祖所累积下来的全部宝物。每一样都无比珍贵。不过对于现在的泰炎来说,大部分却都是无用之物。因为这其中很多的作用都是在延寿的方面上。因为对于末法时代的修仙者来说,能更长久的活下去,才是头等大事。

不过即便拥有了这么多的延寿之物,却也没听说自己家的几代先祖有哪些长寿之人。这大约是因为大部分先祖,都并不是寿终正寝,而是或死在战乱,或死在与仇敌的厮杀中,亦或是道伤发作。甚少有真正寿元尽了之后才死去的。所以,这些延寿之物,也就很难以看出其作用来。

而对于现在的泰炎而言,这些东西,并不是需要的。因为眼下困扰他的并不是能不能活得足够长久,而是,能不能对抗的了那位尊主。因为若无底牌在手,那就将完全受制于人。眼下,这是他面临的重大危机。

也因为这位尊主的心思捉摸不定。眼下,他之所以给予自己力量,是因为他用得到自己。他需要自己为他寻找那所谓的“钥匙”。但,当这钥匙得到之后呢?他还会不会继续需要自己呢?这是很难讲的。在泰炎想来,恐怕他是有很大可能会收回给自己的力量。那到时候,自己将面临的,就会是很可怕的问题了!

现在自己之所以能震住那些对自己极其痛恨与不满的真人和长老们,就是因为尊主赐予自己的,远远超出他们所想象的力量。而一旦这力量有失,自己随时都会面临被他们反攻倒算的境况。而单靠自己,不依靠力量,是绝无可能的。若说靠自己修行,强大起来,便更加是一番空想了。

因,如若自己有这样天资的话,那从一开始就会是闻名遐迩的天才了。而不会是个只会败家的二世祖。

泰炎很看得清自身。

尤其,眼下这样的修行环境,更是注定了自己不可能有任何希望凭自己崛起。

而且,现在这样的情况,危机可能迫在眉睫,也根本不是靠自己修行就能迅速解决问题的情况。所以,只有借助于外力了。

一方面,他必须要依靠于尊主的力量。哪怕给尊主做狗,也一定要服从于他。

另一方面,却极力的要想办法抗衡尊主。不能完完全全的给他所控制。否则,他利用完自己后,想怎样收回这力量,便随时可以,而自己没有任何办法。

这想必也是那尊主之所以看中自己,选择了自己的缘故。

因为自己在所有人眼中,都是无能的代名词。离开了尊主的力量,自己什么都不是,什么都做不了。这是必然的。

尊主所想,定然是如此的。否则,不会选择自己了。直接与自己父亲合作便是。反正他想得到的,只是这玉佩的钥匙罢了,并不是非要绕这么一大圈,让自己上位才来获取此物。就是因为他明白,如果是自己父亲的话,定然不会将这件物品交给他的。

泰炎也开始思索。这块祖传玉佩,到底隐藏了什么玄机?为何,竟然还有相对应的钥匙?也就是说,这东西或许有着相对应的空间存在?或是什么?

总之,这代表着这块玉佩,绝对不是一件单纯的装饰之物,而是有着极大的作用的一件灵物。想想也是,否则的话,这样一块平常无奇的玉佩,也不会作为祖传玉佩,而代代相传了。

只不过,或许这玉佩虽玄奇,但是却需要相应的钥匙来打开,否则的话,此物或许便是一件普通无比的玉佩了。这是泰炎的猜想。具体是不是还不好说,但是却有很大的可能。

不过这尊主却一点不隐瞒,直接便将这玉佩交给了自己,让自己来寻找。而不是当时直接便自己接着在这里寻找。他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是不是尊主不在乎,完全不认为自己能做出什么反抗的事来,过于小瞧自己了。亦或是,找到那钥匙,是需要相应血脉才行?

泰炎摇了摇头,想不明确,但的确有可能就是自己所想的那样。

总之,可以想见,可以确信的,是那尊主绝对不是什么善人。一开始,此事就是他引诱自己。告知自己此事,并在旁煽风点火,让自己燃起怒气。并在合适的时机给予自己力量。等于是给本来想都不敢想这事的泰炎,添上了柴,点上了火。将自己完全的推了上去。仔细想想,这背后的心机极深。此人实在是过于阴狠。

只为了得到一把钥匙,就引诱自己去弑父,将昆山派搅得一团乱。

想到此,泰炎便确定,这尊主定然是不是个好人。他的一切目的并不是看重自己,只是因为自己在他眼中最好控制,最能够成全他的阴谋与算计罢了。对于此,泰炎绝对相信是这样。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