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禄只好硬着头皮说道:“三天前我去城外的赌坊里玩了几把,手风不顺,身上的银子用完了,我这个就这么一个优点,赌光身上的钱,决不会借债,输光完事,不赌了。谁想到我刚刚走出赌坊,就被五六个混混围上了,他们把我当成乡巴佬,竟然硬逼着让我借钱继续去赌。”
“你和他们打起来了?”沈逍并不吃惊,朱禄长着一张老实巴交的脸,而且还是个瘸子,不修边幅,明明从不缺钱,可是身上的衣裳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找来的,又破又旧,皱皱巴巴,被混混们盯上也是正常。
朱禄无奈地说道:“若是在京城里,我是真不敢和他们打架,你不知道,华大小姐现在还让人盯着我,也不知道那位大小姐是不是闲得。可是出了城我还真不怕,不就是几个混混吗?难道我还怕他们吗?”
沈逍冷哼一声,站起身来,走到朱禄身后。
朱禄那晒成古铜色的后背上,横七竖八几道伤痕,深可见骨。
“你和几个混混动手了,可是你却受伤了。”沈逍嘲讽地说道。
朱禄厚皮厚脸,可是也有点撑不住了,只好辩解道:“是我走眼了,这群混混有点来头,决不会是真的混混,其中有两个还是一等一的高手,我差点丢了性命,若不是我计上心头,跳进冰窟窿里,这条老命也不保了。
朱禄是水匪,他敢往冰窟窿里,借着水下逃走,可是那些混混却没有这个本事,更不会也跟着跳进去,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水遁而去。
“有高手?”沈逍问道。
朱禄点点头,说道:“不仅那两个是高手,另外几个也不弱,全都是练家子,而且那出招一看就是刀尖上滚过来的,招招是往致命的地方招呼,我从河里出来,已经没有力气回城了,只好躲到城外的一家野寮子里养了三天,今天恢复了气力,这才能来请岳神医诊治。”
“按你所说,这三天你全都在城外?除你自己,还有谁能证明?”沈逍问道。
朱禄咽了口唾沫,有点难为情地说道:“这三天都是小红在侍候我,她能证明。”
“小红?是个丫鬟?”沈逍不解地问道。
“什么丫鬟啊,他不是说了,这三天他都是住在野寮子里,那小红八成是野寮子里的姐儿,这小子受了伤还不忘风流快活。”岳离合上药箱,站起身来。
沈逍这下明白了,原来野寮子是那种地方。
他顿时觉得屋里有股难闻的味道,不是药味,这就是朱禄身上的味道。
去哪种地方沾染来的。
沈逍掏出一条雪白的帕子,捂住了自己的鼻子。
对于他这些动作,无论是岳离还是朱禄,都是司空见惯了,沈四公子的帕子只用一次,一次就扔,以前是四个丫鬟给他做帕子,现在回到府里,针线房里做了上百条帕子送过来。
隔着帕子,沈逍对朱禄说道:“那天和你打架的几个人里,有一个死了,死因是内伤。那天你们打架,或许被人看到了,有人向顺天府告密,眼下顺天府正在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