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阻力上
弘见的心中很忧虑。不仅是为当前襄州境内一触即发的尖锐矛盾,也是为忘年之交—襄州刺史丁晋。
新法的内容他已揣摩详熟,无可否认,这是一套切实为普通百姓考虑、希图国家富强的良法,但好的法令未必能收到好的效果。何况,新法之中,一些手段太过激烈,这种急于求成的做法,犹如久病猛药,变数太多。
丁晋是他为数不多的方外之交,也是难得几个投缘的友人。自他上任后,治政清明,礼贤下士,爱护百姓,为襄州本地扫清弊端,察察为明,是个难得的有为之官。这样的好官员,弘见不希望看他落个凄惨悲凉的结局。
所以,即便不为众寺恳求,弘见也必须跑这一趟。
丁晋对他的来访,似乎已猜知来意。一杯香茶品过,开门见山地道:“大师闭关而出,恐怕不仅仅是来探望我这个红尘俗人的吧。”
弘见脸上密密匝匝的皱纹,也在愁苦的情绪中愈加褶皱,低沉着声音道:“看来大人早知老僧心意。也罢,你我何必学那客套之语。不知大人对新法如何看待?”
丁晋微笑道:“国家正值凋衰之时,朝廷能勇于决心施行富民强国之策,可谓百姓久盼之甘露,实乃利民良法。”
“大人的话,恐怕有点言不由衷吧。”弘见用一双目光灼灼的老眼看着丁晋道:“从古到今,提及变革之策,哪一次制定者不是从良好愿望出发,可是结果又如何?”
“或许是好,或许一般,但如果不思变法,国家安有出路?即便法令可待商榷,用意毕竟是好的,何况此次推行新法,无一不是利民之政,大师顾虑太多了。”
弘见苦口婆心道:“大人可知,‘利民之政’也可变为‘扰民之举’。使君身处漩涡,不可不察。”
丁晋笑笑道:“原来大师今日来此,果然是做说客的。”
弘见手持念珠,低宣了一声佛号,悠悠道:“富贵于我何贵,名利于我何重?贫僧只是不忍看大人已不知不觉身处火荼之险,特意前来为大人开解疑惑。既然不信,老僧再说无益。”
说完,就要起身告辞。
丁晋忙拉住他,好言相劝,笑道:“大师一片良苦用心,本官怎会不知?只是新法乃朝廷圣谕推行,我等卑下,怎敢妄加疑测。”
“使君太谦了。丁使君之名,早已响彻天下,朝野内外,多有敬服。老僧希望大人不可过于谦和,如果新法不良,希望能为天下百姓说一二话。”
丁晋正容道:“看来大师对本府推行法令,很有抵触之意,但不知大师如何得来此念?大师又是如何看待新法?”
“大人言重了。”弘见道:“老僧是世外之人,见识浅薄,只着眼微末之处,不识大局,说出来不免添使君一笑。”
“大师何必客套,但说无妨。”丁晋感兴趣地道。
弘见想了想才道:“只说那丁田法。男子十岁受田半顷,为五十亩。其中十亩为永业田,用以种植桑麻,身死可以传后。四十亩则为口分田,种植稻谷禾黍,身死归还。老僧的第一处疑惑是,我襄州虽地方博大,但丁口也颇多,田业明显不济,请问大人从何处补此缺漏?”
弘见问得确实很尖锐,第一句便点到了丁田法的一个重大症结,那就是地少人多问题。
前文说过,丁田法有两大内容:分田和清理兼并。其中第一项内容,实是大大地让利于民,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利益。因为一些领导人已经很清醒地认识到,只有普通农民有足够的田地用于生产,国家才能有富足的税赋收入,指望那些大地主大豪强是完全不靠谱的,除了他们绝大多数有免课免税权外,这些家伙最擅长隐蔽田地、转移财产、偷税漏税,总之国家很难从他们身上捞到油水。
但是要给农民增加田地,前提条件是必须有大量的土地可供分配,愿望再好,不可能凭空变出多余的地来。
按照官府公布的告示书上的安排是,这部分田地主要有三个来源:第一是将部分官田转为民田;第二是每年增加的新垦田中划出一部分分给农户;第三部分,就是这次丁田法实施过程中,从那些富户豪门没收而来的被他们隐瞒不报的田产。
这是官方的解释,很显然,稍有常识的人都不会相信这样的话。因为,第一部分的官田可以忽略不计。因为大周建国百年,地方上的官田早已被历任官员通过各种手段,或出让或侵占,一大部分已经变为私产,剩下的少的可怜的官田,勉强仅够现任官员的俸禄给养。
再说第二部分的新垦田。按照朝廷的法令,国家鼓励民众开垦荒地,并规定,新开田头三年收入全部归个人,三年后上交一半新垦田或按市价换算的租谷。也就是说每年的新垦田中最多只有一半转为官产,再刨除皇家袭占、朝廷封赏、官员荫蔽、地方出租,剩下的也并不是全部能转为可分田,因此,这部分的数量也有限。
那么,面对巨大的缺口,唯一能解决问题的,恐怕只有第三部分—收没田。
无疑,地主豪强确实掌握着数量巨大的土地,而且可以说,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被掩藏起来,意图避税的。按照丁田法的规定,拥有田地越多,交税越重。并按田产多少,将家户分为雄、望,紧,上,中、下六大等级,如果不巧被分为最高等的“雄户”,那么所要负担的税赋,可能将一个地方豪门轻易压倒。因而,他们所能应对的办法,只能是低价出让土地。
这部分土地加上没收的隐藏地,毫无怀疑。将是一个巨大的数目。
问题的关键是,真能从那些豪强手中拿过地来吗?
也许像沈启堂那样的理想分子会认为其中确实有困难,但困难可以克服,最后总能达到目的。但丁晋的回答是:不能。
如果真要按照新法规定的那样一五一十地照做,丁晋认为,在襄州,不是他把所有豪门消灭,就是豪门联合起来将他消灭。
而如果将新法放置全国,则必将天下大乱。
事实上,就连新法的一力促成者首宰窦刚都完全没有把握,他在写给丁晋的信中,指示的意见是:酌情处置。
酌情二字,已将新法的脆弱暴露无遗。
也因此,丁晋在准备阶段,经过了周密的设想,谨慎的思考,先就列出了一张长长的不能轻易触动的既得利益家族的单子,而且,还将新法实施要达到的目标打了几个折扣。也许,这正符合窦刚等领导人的心意,他们的目的,与其说是剥夺贵族豪门的特殊利益,不如说是想从他们身上耗下点羊毛。
能耗多少,算多少。
领导者尚如此,何况下愚!新法再好,也治不了一个国家从上到下的软弱和彷徨。
所以,没收田、低价田,终究不过是镜花水月,看着美好,但想要变为现实,实在太难,太难。
没有了足够的田地,能用来分给农户的,自然也就数量有限,丁田法的效果势必大打折扣。而新法的策划者—新任宰相卢承庆设想的那种通过丁田法来打击兼并,寄希望于地主豪门能认识到开垦新田的代价要远远低于兼并田地的代价,从而抑制兼并。这种设想,究竟也成了梦幻泡影。
面对弘见的问题,丁晋无法正面回答,只叹息道:“大师所言极是,我襄州地方虽大,但农户众多,田业不济,因此,本府拟规定,这种授田方策只限土地足够分配的宽乡,如果是人多于地的狭乡,则减半以授,然后再减轻一部分税赋,每年缴粟二斛或稻谷三斛即可。”